
朗读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有效期将届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梳理评估。经评估,下列行政规范性文件需继续实施,有效期延长至下述规定日期。文件中有关内容如现行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延长有效期 |
1 | 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认真做好专家、学者享受干部保健医疗待遇的申报审核工作的通知 | 沪人(1995)106号 | 有效期至2023年 8月15日 |
2 | 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上海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 | 沪人(2006)107号 | 有效期至2023年 8月15日 |
3 | 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教育局关于本市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上学问题的通知 | 沪人(1993)112号 | 有效期至2026年 8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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