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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和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动检验检测认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甬高新经〔2025〕184号)的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检验检测认证产业政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在高新区依法经营、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从事检验检测认证业务的企业(区内实施业态分离的实体企业可享受对应条款的资金支持)。
从事检验检测认证企业具体界定如下:
检验检测类企业:指取得CMA 认证、CNAS 认可、其他行业特许资质的企业;或未取得上述资质,但经综合判断,其业务活动、资源配置及产出成果已实质上构成检验检测行为的企业(区内实体企业内部实验室取得CNAS 认可的情况除外)。
认证类企业:指从事体系认证、产品认证活动,并依法向认证对象发放认证证书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23日
三、申报条款
1.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集聚。2025年1月1日后在高新区落户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租用区内厂房或者办公用房的,自落户起3年内,年营业收入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且年利润总额大于0的,按租赁面积的50%给予租金支持,年支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购房企业参照执行。厂房租金按每月不超过25元/平方米、办公用房租金按每月不超过45元/平方米核定。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1-12月统计203报表
(4)上年度与本年度区内租房/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甲方与房产证业主不一致的,还需提供转租协议或情况说明)
(5)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6)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
联系人:投促中心 徐老师联系方式:89289096
2.加强用房保障力度。支持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能力扩项,对当年营收5000万元以上的机构,结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开辟新业务线,实施能力扩项补项,实验室面积扩大规模超1000平方米以上的,实验室面积扩大部分,给予50%的租金支持,年支持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购房企业参照执行。以上厂房租金按每月不超过25元/平方米、办公用房按每月不超过45元/平方米核定。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项目备案表
(4)相关行政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力扩项证明
(5)1-12月统计203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上年度与本年度区内租房/购房合同(租房合同甲方与房产证业主不一致的,还需提供转租协议或情况说明)
(7)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8)支付凭证、发票复印件
联系人:经发局林老师 联系方式:89288419
3.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对年自用设备投资总额5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机构,按当年实际支付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支持,年支持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自用设备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的机构,当年实际支付设备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部分按10%给予支持,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20%给予支持,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设备投资明细表(附件2)
(4)设备投资凭证:设备的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支付凭证时间须在申报年度)
(5)设备发票、成套设备的采购合同和照片(单套/件不含税金额 1万元(不含)以下的设备不予补助,用于办公的空调、电脑及营运的汽车、船舶等不予补助)
(6)固定资产投资超过 500 万的企业需提供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206表(当年不符合入统条件的除外)
联系人:经发局林老师 联系方式:89288419
4.支持成长培育。对当年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以上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按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类、分档给予资金支持,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300万元。
具体如下:
申报材料:
规上检验检测认证企业享受“免申即享”待遇,无需办理申报手续。
规下检验检测认证企业申报材料:
(1)资金申请表(附件 1)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当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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