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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朗读

一、现实基础

(一)取得成效

“十三五”以来,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等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着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全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连年下降,自然灾害零死亡,有力保障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深入推进。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完成37项重点改革发展任务。全面深化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能力明显增强。区、镇(街道)应急管理部门全部组建到位,消防救援队伍全面改制到位,机构改革全面完成。持续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及时调整优化各级安委会、减灾委、防指、森防指、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消安委等议事协调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运行规则,理顺部门职责,形成统一指挥、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和《奉化区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2.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制定落实《宁波市奉化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安全生产“1+X”安委会、专委会组织责任体系。出台实施《宁波市奉化区区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协商协调办法(试行)》,及时消除监管盲区。强化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考核巡查,有力推进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应用“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模式,形成监管执法高压态势。推进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域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实施镇(街道)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指数管理,全面完成全国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推进解决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特种设备、消防、小微企业和三场所三企业、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扩面提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3.防灾减灾能力全面增强。大力推进重大水利工程、气象水文设施、地质灾害隐患整治、规范化避灾安置场所、农村危房改造、森林防火“引水上山”等工程建设,设防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涵盖气象、水旱、地震、地质、海洋灾害及森林火灾监测预警网络,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明显提升。制定出台《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工作的若干意见》,完善九大工作机制,强化镇(街道)“七个有”、村(社区)“八个一”的基层组织体系,形成基层防汛防台综合指数评估制度。扎实推进基层防御体系规范化建设,到2020年全区创建国家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2个,完成133个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统筹开展防风防浪、预泄预排、停业限产、快速防涝、撤人除险等重点工作,有力应对“卡努”、“云雀”、“利奇马”、“米娜”等台风以及梅雨洪涝等自然灾害。

4.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完成《宁波市奉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修编工作,修订完善《宁波市奉化区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宁波市奉化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宁波市奉化区既有房屋使用安全应预案》等20个区级专项应急预案,区级专项应急预案演练近50余场。推动消防救援从“单一扑火救援”到“综合性救援”转变和提升。构建以专业救援队伍为骨干,专职消防队伍、森林消防队伍、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基础,社会救援力量为重要补充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 建成“高低大化”和水域、山岳等2支消防综合救援专业队、2支区级森林消防队、15支区级行业专业救援队、2支区级社会化救援力量。组织开展危化企业员工应急处置、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强化应急物资保障,现有区、镇(街道)两级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13个,区级库储存物资达56类40639万余件,其他重点行业部门抢险物资储备具备一定规模。

5.应急管理社会共治能力持续加强。全面谋划“数字应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推广适用先进科技技术,重点行业领域数字赋能成效初显。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防汛防台网格与“基层治理四平台”融合,打通基层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创新“保险+服务+科技”生态体系,安责险实现高危行业全覆盖,385家一般工贸企业积极投保。推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社会化服务,加强服务机构的监督评价,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面实施全民安全素养提升计划三年行动,高质量完成百万产业工人安全和消防技能提升工程,建成应急(安全)体验(实训)馆8家,消防体验馆5家。

“十三五”期间,全区自然灾害与安全生产防治形势稳定好转,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分别降至0.0131、1.53、0.95,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生产总值的比例控制在1%以内。

(二)存在问题

“十三五”时期全区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效,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短板。

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新体制下应急管理的统与分、防与救职能还需要进一步磨合,国家部委垂直管理体制下的综合消防救援机构与属地消防监管、抢险救援体系间关系还需要进一步理顺,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刚刚起步,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风险管控盲区依然存在,应急管理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整合力度仍显不足,应急管理制度优势仍未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2.安全生产基础依然薄弱。生产安全事故仍然多发,有人员伤亡的事故还时有发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仍然突出,非法生产经营、违规建设、违规运输等现象时有发生;安全风险源头管控不足,产业结构还存在一定的低小散乱现象,各类园区(集聚区)本质安全水平不高,危化运输车辆停车场矛盾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配置不足、能力不强、执法刚性不足等问题还比较明显;公众风险防范意识薄弱、自救互救能力不足问题依然突出。

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仍需强化。防灾工程设防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全区缺少大型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实物储备能力还不足,储备模式尚不完善,紧急运输保障不够有力;自然灾害应急救援综合能力不强、专业能力不精、协同效果不好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4.科技支撑水平亟待提升。应急管理工作数字化意识、能力、手段仍显不足,一体化智能化协同联动应用较少,风险监测覆盖面、精准性有待提高,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技术手段实现整体智治仍存在较大差距。先进适应科技装备推广应用不够,多灾种和灾害链应对缺乏“高、精、尖”装备。应急管理科研机构、科研人才明显不足,社会化服务机构技术力量薄弱、市场秩序不够规范。

二、发展形势

(一)面临挑战

“十四五”时期,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加速演变,新冠疫情带来国内国际形势深刻变化,我区各类安全风险因素不断增多,风险演变趋势日益复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工作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仍然严峻,给应急管理工作带来极大挑战。

1.安全风险管控形势愈发严峻。全区中小型企业数量巨大,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占比较大,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危化、建筑、交通运输、渔业等行业以及小微企业比重大,呈现出监管对象点多、线长、面广。随着工业化、城市化、全球化的高速发展,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城市综合体、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等大量建设,传统和新型生产经营方式并存,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城市安全面临多重风险考验。

2.自然灾害应对任务更加艰巨。我区是全省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地区之一,是气象、洪涝、地质、森林防火重点区,同时兼具有发生6级左右地震的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背景,台风、雷电、暴雨、滑坡、泥石流、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防范形势严峻。受全球气候变化影响,极端天气增多趋势明显,各类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异常性和不可预见性不断增加,自然灾害应对任务愈发艰巨。

3.风险防范化解难度日益增加。随着经济高速发展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产业和人口聚集度急剧提高,社会资源时空分布失衡矛盾更加突出,各类承载体暴露度、集中度、脆弱性大幅增加,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短板更加凸显。同时,各种灾害事故风险相互作用、相互耦合叠加,非典型性、复合型灾害事故几率增加,形成更为复杂多样的灾害链、事故链,综合性风险及衍生风险越来越严重,对风险防范化解的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全区进入高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打造区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宝贵的历史机遇。

1.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不竭动力。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将应急管理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重要组成部分,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应急管理工作指明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区委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把应急管理作为区域治理现代化建设重要内容,提出建成更高水平的安全韧性城市目标,为深入推进全区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2.高质量发展加速推进为应急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提供有利契机。我国已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将加快形成,长三角一体化、宁波市发展“246”万千亿级产业集群、建设全球先进制造业基地等战略实施和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的加快推进,有助于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提升和城市安全韧性的增强。国家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将加速城乡一体化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强化全区的资源集聚作用,提升城市地位、综合实力和影响力,更迫切需要形成更和谐的发展模式。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应急和安全的公共服务要求的提高,为高水平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凝聚强大共识、提供坚实基础。

3.数字化改革为应急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通过数字化改革,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数字化认知对应急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组织架构、方式流程、手段工具进行全方位系统重塑,将引领应急管理工作跨越式发展。新一轮科技革命的深入发展,工业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卫星遥感、5G及区块链等高科技在应急管理领域的深度应用,将为提升应急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智能化和精细化水平提供强有力支撑。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市委、区委全会部署要求,坚持“重要窗口”模范生定位,对标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市要求,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全面加强风险防范、应急处置、综合支撑、社会治理等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擦亮安全发展底色,为全市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贡献奉化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严格落实“四个宁可”的要求,把安全发展贯穿全区发展各领域和全过程,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坚持源头防控,系统治理。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和系统观念,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强化风险管理关口前移,努力提升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精准治理。推进应急管理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工作创新,推进数字化改革,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强化应急管理装备技术支撑,加大先进适用装备的配备力度,推动实施精准治理,努力实现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精准。

坚持综合统筹,共建共治。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统筹发挥地方、部门的主动性、积极性,组织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市场、技术、信用等手段,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三)规划目标

1.2035年远景目标

基本实现高水平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成为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标兵。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科学完备,责任落实、指挥体系、协同机制、职能配置、政策法规、制度体系成熟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精准高效,风险识别、风险研判、监测预警和风险管控智能精细,自然灾害防御和灾害应对能力达到省内先进水平,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应急救援效能全面彰显,应急响应快速高效,应急力量体系科学合理;数字应急建设全市引领示范,灾害事故整体智治体系全面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面构建,综合保障全方位提升,全社会安全文明程度、公众安全素养大幅提升。

2.2025年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区应急管理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显著成果,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建成统一领导、职责清晰、精密智控、高效运行的现代应急管理体系。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形势持续好转,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坚决遏制,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争创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和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先行区。

——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有效构建“大安全、大应急、大减灾”体系,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法规标准体系和预案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条件全面改善,整体智治能力显著提升。应急管理机构工作装备达标率达到80%以上。

——防范防治更加精准。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不断健全,精密智控手段不断创新,全灾种、全链条的灾害风险早期识别、综合监测和预报预警能力显著增强,突发灾害性天气有效预警时间达到60分钟,自然灾害安全码应用实现全覆盖。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达到100%,新建危化品生产企业入园率达到100%。

——应急救援更加高效。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进一步发展壮大,部门协同、区域协同、军地协同以及社会动员统筹协调机制不断健全,应急预案、应急通信、应急装备、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方面保障能力全面加强。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区总人口比例达到0.5‰。

——减灾救灾更加有力。先进适用技术装备配备、数字应急建设水平示范引领。科技资源、人才资源、信息资源、产业资源配置更加优化,应急物资保障更加到位,全民安全素养显著提升。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达到90%、可视化率达到100%,创建5个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时间小于10小时,打造10家以上特色鲜明的安全应急体验馆。

专栏1:“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主要指标

序号

类别

指标

2020年基数

2025年

目标

指标

属性

1

安全

生产

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11

下降50%

约束性

2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9

下降50%

约束性

3

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0.0131

<0.005

约束性

4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下降25%

约束性

5

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0

保持

约束性

6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

下降28%

约束性

7

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

0

保持

约束性

8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0.193

<0.047

约束性

9

特种设备万台死亡率

0

<0.22

约束性

10

工伤保险万参保人员事故率

-

<60

预期性

11

应急

救援

森林火灾高风险镇(街道)半专业森林防火队伍配备率

100%

100%

预期性

12

重点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率

-

100%

预期性

13

专职消防人员占全区总人口的比例

0.025%

0.5%

预期性

14

社会救援力量红十字救护员取证率

70%

>95%

预期性

15

防灾

减灾

救灾

森林火灾监测覆盖率

80%

>95%

预期性

16

避灾安置场所规范化建设率

56%

>90%

预期性

17

森林火灾受害率

0

<0.6‰

预期性

18

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区生产总值比例

(<1%)

(<0.9%)

预期性

19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灾死亡率

(<1.3)

(<0.9)

预期性

注:1.带*数据因疫情影响和统计口径变化,根据2019年可比统计口径确定的。

2.带〔〕指标为五年累计数,带()指标为五年平均数,其余为期末达到数。

四、主要任务

(一)深化应急管理体制改革,提升统筹协调能力

1.完善应急管理组织架构

根据上级部署,建立区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应急指挥部,协调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应对各类事故灾害。优化调整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领域议事协调或应急指挥机构,深化各级安委会、专委会组织体系建设,完善工作规则,强化人员保障,提升工作效能。到2022年,形成统一指挥、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2.强化应急管理责任落实

深入贯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机制,完善党政领导责任制清单,建立党政领导干部述安机制,进一步发挥党委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核心领导作用。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综合监管职责,落实统筹协调督促职能。健全“三个必须”落实机制,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明确新产业、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统筹推进属地和行业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健全落实考核巡查、述安报告、“派单”督导、警示约谈制度。推动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首席安全官制度,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落实风险隐患报告规定,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到2025年,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率达到80%,其中高危行业和规模以上企业达标率达100%。

3.健全应急管理统筹协调机制

优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考核机制,形成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制度,优化考核权重;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平安建设、部门绩效等考核内容,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区委常规巡察内容。完善落实灾害事故直报制度,推进各职能部门平台信息共建共享,与党委政府紧急信息报送全面融合,提升应急信息上报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统筹构建行业部门、专家团队、地方政府等多方参与的会商研判平台,完善工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形势综合会商研判,建立落实汛期、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加密会商制度,探索建立水旱灾害防御联席会议机制。到2022年,综合风险会商制度建立率、重点部门参与率、较大影响灾害事故会商率达到100%。

(二)完善应急管理法治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

1.完善地方法规标准

全面贯彻落实《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推进突发事件应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管理、渔业安全生产等方面规章制度完善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标准、消防救援标准和减灾救灾与综合性应急管理标准,探索企业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判定标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标准、风险辨识和中介机构服务检查标准“五标合一”,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等领域制定应急管理团体标准,探索开展应急管理标准化试点工作。到2025年,基本形成符合区情、覆盖全面、科学严密、有效衔接的应急管理法制体系。

2.深化行政执法改革

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要求,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区镇职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建立区级应急管理部门“局队合一”的执法队伍,实施分级分类精准执法。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综合执法+专业执法+联合执法”体系构建,实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领域全覆盖。全面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落实国家关于放宽消防产品准入限制的相关规定,完善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巩固提升应急管理“放管服”改革,推动应急管理“一件事”集成改革放大成效,行政审批事项应放全放。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扩面升级,深化电子证照应用,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到2022年行政许可事项100%全面调取申请人信用状况。

3.完善监管执法机制

制定执法事项清单制度,依法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完善事中事后监管长效机制,构建整体监管和全闭环行政执法体系。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大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推行“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风险指数+监管”,到2021年底“双随机”检查事项“掌上执法”率达100%,到2025年所有检查事项全部实现“掌上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检查事前告知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推行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执法评价体系。加强执法监督,完善内部、层级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违法干预执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查处责任追究制度。规范实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严格执行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镇(街道)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工作检查与区级专业执法协调配合机制。

4.强化监管执法保障

严格落实监管执法力量配置标准,统筹配备执法资源和执法力量,强化镇(街道)、开发区管理机构专业人员配备,加强执法装备和车辆配置。到2021年,基层执法装备和应急器材规范配备率达到100%。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执法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入职培训、定期轮训和考核制度,提升一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到2022年,执法队伍中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80%。

专栏2:监管执法保障重点项目

1.监管执法装备、车辆配置。全面加强全区应急管理执法力量建设,强化基层和一线安全生产人员执法装备、车辆配置,到2025年按标准全面落实执法服装、执法配套装备、执法车辆的配备。

2.执法谈话室(询问室)建设。推进区、镇(街道)二级执法部门执法谈话室(询问室)规范化建设,到2025年区级全覆盖,50%以上的镇(街道)配备谈话室(询问室)。

5.严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健全事故调查处理评估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指导手册,规范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和要求;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办法,规范事故调查评估的程序、要求和标准;健全事故调查第三方技术分析机制,推进专业事故调查评估机构建设;常态化开展事故整改情况“回头看”,对调查报告提出追责、问责、追刑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推动落实闭环;到2025年实现区应急管理部门对全区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评估全覆盖。落实事故举一反三机制,深入开展事故分析,找出规律性因素,发布统计报告、公布典型事故案例,指导推动事故防控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事故公开道歉制度和警示学习制度,落实事故防控措施。

(三)坚持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1.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加快形成有效防控重大安全风险的城市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布局。深化自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和分灾种防治区划,科学设置高危行业产能的生产区域、储存场所、经营市场和运输干道,严格控制区域风险等级及风险容量。完善位置相邻、行业相近、业态相似的企业和区域重大安全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按照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产业园区空间和安全准入管理;加强新材料、新工艺、新业态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风险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数字车间、智能工厂建设,推动企业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实施“两小企业”综合整治,改造提升一批“低散乱污”问题突出的工业区块(行业)和企业,推进现有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企业的整改、搬迁、退出;严格落实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化解过剩产能政策。

2.提高风险辨识评估水平

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建立灾害风险数据库,加强普查数据应用,推进灾害风险精准治理,到2022年完成区、镇(街道)级灾害综合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综合防治区划图绘制;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建立风险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按照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求,运用数字化、制度化手段显著提升安全生产问题发现能力,建立“发现及时、处置高效、预警精准、管控到位”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处置机制。优化风险评估指标体系、技术标准、工作规范,定期开展区域风险评估,建立健全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区域安全风险、企业安全风险“一图一码一指数”工作机制,推动精准治理。

专栏3:灾害风险普查工程

1.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开展全区域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等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以及次生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承灾体和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建立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指标体系和数据库,形成区级自然灾害防治区划和防治建议。

2.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普查。摸清行业企业风险数量、种类和分布情况,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电子档案和风险点数据库,形成电子地图;健全“常普常新”和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动态识别各类安全风险。

3.提升风险感知监测预警能力

充分利用空天地感知、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城市运行安全重点行业领域,迭代优化现有感知监测网络,推动利用铁塔、路灯灯杆等公共设施安装高空(高位)监控,构建覆盖全域全要素的城市安全风险智能感知监测网;推进“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加快重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提升工业安全生产的感知、监测、预警、处置和评估能力。加强监测站点与地质灾害、水文预报、海洋观(监)测关联度研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大数据分析,细化预报颗粒度、提升预报精准度。到2025年,突发灾害性天气有效预警时间达到60分钟,台风24小时预报路径误差缩小到60公里以内。依托信息平台,优化预警模型,拓展预警场景,提升灾害事故分析研判、预警能力;拓宽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健全区、镇(街道)、村三级应急广播体系,实现预警精准到村到户到人。到2025年,区、镇(街道)两级涉灾部门预警信息共享率达到100%,灾害事故预警信息发布公众覆盖率达到100%。

专栏4:风险感知网络建设重点工程

1.自然灾害监测网络工程建设。推进地震台网、气象观测、海洋灾害综合感知网、海洋生态灾害监控、森林防火智能监控网、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网络、水文“5+1”智能感知监测等工程建设,全面提升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2.安全生产监测网络工程建设。开展化工园区智慧安全监管和企业高危作业风险在线监测,推进港航智慧感知和基础网络系统、沿岸智慧渔港、船载卫星宽带终端、智慧工地等工程建设,提升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能力。

3.城市安全运行监测网络工程建设。实施桥梁安全监测监控、城镇燃气安全数字化监管、燃气用户安全智能监测网、电梯智慧监管平台、消防风险智能感知网等工程建设,推动城市运行重点风险精准管控。

4.卫星遥感感知网络工程建设。开展全区三维实景数据库建设和遥感影像资源库建设,全面增强城市风险综合感知、监管与决策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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