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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东阳市委、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红椿巷区域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市委〔2009〕52号)文件,现刻制"东阳市红椿巷区域旧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光敏印章一枚,自即日起启用。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