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听 证 会 公 告
洞土资规听公字〔2017〕第4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规定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立全省规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年度调节机制(试行)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6〕1号),我局决定于2017年11月22日在洞头区国土资源局会议室对东屏街道韭菜岙改造项目、东岙顶大山停车场项目、东屏街道洞头村dp-15b地块涉及《温州市洞头区东屏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17年度调节实施方案》举行听证会。
欢迎符合下列条件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在2017年11月3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本次听证会须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