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温州市洞头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温州市洞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件
洞食安委办〔2015〕29号
转发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
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食安办:
现将温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另请各街道(乡镇)食安办及时报送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情况,并于12月10日前将附件8上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
(联系人:郭彩娟,联系电话:63489567,电子邮箱:1448103995@qq.com)
附件:《关于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工作的通知》(温食安委办〔2015〕4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