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洞头县霓屿乡人民政府文件
霓政〔2007〕16号
关于在全乡集中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
和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村两委、计生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及时掌握流动人口孕育信息,有效控制违法生育,推进我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我乡计划生育工作的总体水平。根据县计生局统一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决定集中三个时间段,分三此统一开展全乡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服务时间
第一个时间段:2007年2月16日—2月28日;
第二个时间段:2007年4月13日—4月20日。
二、管理服务对象
凡本乡外来或本乡户籍外出市内县外、跨乡镇流动的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其中重点管理对象为已婚育龄妇女,要掌握其结婚、怀孕、生育、节育、流向等情况,实行分地域、分层次、分类型的管理模式。
三、服务内容
对流动人口育龄人员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婚、育、孕情况,登记入册并落实其四项节育手术。其中重点落实本乡内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的流动人口对象;依法查验其《婚育证明》。
四、服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