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青溪新城、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防指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浙防指[2019]1号)要求及市防指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隐患,保障度汛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防汛防台(含地质灾害防治,以下统称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乡镇对防汛防台工作负全面责任。目前,各级防指及职责已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要求,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行业防汛防台检查。
(三)县防指将组织综合性检查,对重点行业、基层防汛体系进行随机抽查。省市防指还将组织对各地自查抽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内容
(一)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各乡镇(含青溪新城)及防指成员单位要扎扎实实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1.组织机构。重点检查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建设情况,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网格划分、职责落实、应急管理、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
2.应急预案。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山洪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城镇防洪排涝预案等为应对洪涝台旱灾害及涉水工程险情而制定的预案。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对各类预案的修订、审批及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战性。
3.监测预警。检查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情况,包括山洪监测预警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系统、湖面船只监测预警系统、移动防汛APP等信息系统运用管理。
4.转移避险。检查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方案,要求隐患、危险区域明确并设立逃生转移路线警示牌,有符合避灾安置的场所和设施。
5.应急救援。检查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储备情况,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情况和演练计划等。
(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
各乡镇(含青溪新城)要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9〕131号)要求,持续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不断提升基层“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能力。
1.检查乡镇(含青溪新城)、村(社区)的防汛防台组织及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基层责任人、巡查网格员等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并录入基层防汛防台信息平台。
2.检查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动态更新工作,各类隐患点、监测预警和危险区域转移人口、转移工作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转移路线和安置点等是否明确。
3.检查监测预警设备运行管理情况,卫星电话、应急广播、手摇警报器、预警铜锣及监测预警系统等设备是否完好、操作是否熟练。
(三)重点行业隐患排查
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部门职责,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制定检查方案,在本行业组织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拉网式排查。
县应急管理局要重点检查尾矿库、矿废堆场、危化品生产经营点、应急避灾场所和防汛抢险救灾物资队伍;
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水利局)要重点检查水利工程责任制落实,各类专项预案、水库山塘、防洪工程、重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和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在建治理工程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县农业农村局要重点检查农家乐、设施农业、渔船、养殖渔排等;
县生态产业促进和服务局要重点检查重要工矿企业;
县住建局要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塔吊、简易工棚、城市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民用液化气、天然气储存经营点;
县交通运输局和港航管理处要重点检查涉水交通工程、客渡码头、客渡船、商船、海上作业平台、避风锚地;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要重点检查涉水景区景点和涉水沿河旅游项目;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防汛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月7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青溪新城、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完成自查。自查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阶段(复查阶段):3月13日前,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行业分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县防指、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3月18日开始,市防指将对各区、县(市)开展防汛抽查。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3月中下旬,县防指、应急管理局将组织重点抽查和督查,重点检查防汛指挥机构建设,基层防汛体系建设,防汛形势图更新、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和抢险救援队情况,重点工程度汛安全隐患等。
四、检查要求
(一)各乡镇(青溪新城)、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从严从细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扫除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更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排除。
(二)县防指和县应急管理局将对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要问题隐患分级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不完成决不放过。对不认真排查隐患和隐患整改治理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五、检查成果
1、县防指成员单位在3月8日前按本文附件格式,将自查报告(附件1)、县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附件2)、防汛防台隐患动态管理汇总表(附件4)、县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指挥机构联系电话情况表(附件9)加盖公章,报送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2、各乡镇(青溪新城)在3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附件1)、乡镇防汛检查及整改汇总表(附件3)、防汛防台隐患动态管理汇总表(附件4)、乡镇(街道)避灾安置场所汛前检查情况明细表(附件5)、乡镇防汛物资储备登记表(附件6)、乡镇防汛抢险队情况统计表(附件7)、乡镇防汛指挥机构联系电话情况表(附件8)加盖公章,报送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洪永友。
3、各乡镇(青溪新城)在3月15日前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系统责任人及防汛形势图更新,并提交审核。
4、对于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自查工作的单位,县防指将予以通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挂牌督办。要求抓住时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防汛检查任务。
联系人:洪永友
联系电话:13758182616(612616)
淳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淳安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 25日
附件1:
XX乡镇2019年防汛大检查自查报告提纲
一、大检查组织活动情况
二、大检查内容
(一)区域内防汛形势总体评价
(二)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1、组织机构建设和调整情况,各类责任人培训情况
2、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各类防汛相关预案修订情况
3、视频会商系统(视联网)、监测预警系统等运行情况
4、危险区转移路线及方案、避灾安置点设置情况
5、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和演练计划
(三)基层防汛防台体系
1、镇、村防汛防台组织落实和基层防汛防台信息平台信息录入情况
2、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更新情况。
3、监测设备运行情况,预警设备(应急广播、手摇警报器等)完好情况。
(四)其他防汛防台工程设施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四、对策措施
(备注: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检查内容自行撰写防汛大检查自查报告)
根据省防指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通知》(浙防指[2019]1号)要求及市防指市应急管理局的工作部署,为防范化解灾害风险隐患,保障度汛安全,经研究,决定开展防汛防台(含地质灾害防治,以下统称防汛防台)检查暨隐患大排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一)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各乡镇对防汛防台工作负全面责任。目前,各级防指及职责已归口应急管理部门,由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
(二)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对防汛防台工作的监督指导。要根据本部门、本行业的特点和要求,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认真开展行业防汛防台检查。
(三)县防指将组织综合性检查,对重点行业、基层防汛体系进行随机抽查。省市防指还将组织对各地自查抽查情况进行督查。
二、检查内容
(一)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各乡镇(含青溪新城)及防指成员单位要扎扎实实做好防汛防台各项准备,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1.组织机构。重点检查防汛防台指挥机构建设情况,包括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网格划分、职责落实、应急管理、物资储备、人员培训等。
2.应急预案。检查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山洪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城镇防洪排涝预案等为应对洪涝台旱灾害及涉水工程险情而制定的预案。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对各类预案的修订、审批及演练,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战性。
3.监测预警。检查监测预警体系的建设情况,包括山洪监测预警系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系统、湖面船只监测预警系统、移动防汛APP等信息系统运用管理。
4.转移避险。检查人员紧急转移安置方案,要求隐患、危险区域明确并设立逃生转移路线警示牌,有符合避灾安置的场所和设施。
5.应急救援。检查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储备情况,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情况和演练计划等。
(二)基层防汛防台体系
各乡镇(含青溪新城)要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浙委办〔2009〕131号)要求,持续完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不断提升基层“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能力。
1.检查乡镇(含青溪新城)、村(社区)的防汛防台组织及责任落实情况,各类基层责任人、巡查网格员等信息是否及时更新并录入基层防汛防台信息平台。
2.检查村(社区)防汛防台形势图动态更新工作,各类隐患点、监测预警和危险区域转移人口、转移工作责任人及联系方式、转移路线和安置点等是否明确。
3.检查监测预警设备运行管理情况,卫星电话、应急广播、手摇警报器、预警铜锣及监测预警系统等设备是否完好、操作是否熟练。
(三)重点行业隐患排查
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按部门职责,梳理防汛防台工作重点,制定检查方案,在本行业组织开展安全度汛隐患拉网式排查。
县应急管理局要重点检查尾矿库、矿废堆场、危化品生产经营点、应急避灾场所和防汛抢险救灾物资队伍;
县千岛湖生态综合保护局(水利局)要重点检查水利工程责任制落实,各类专项预案、水库山塘、防洪工程、重要行洪河道、在建水利工程和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要重点检查地质灾害隐患点、不稳定斜坡、在建治理工程和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
县农业农村局要重点检查农家乐、设施农业、渔船、养殖渔排等;
县生态产业促进和服务局要重点检查重要工矿企业;
县住建局要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塔吊、简易工棚、城市低洼易涝点和地下空间,民用液化气、天然气储存经营点;
县交通运输局和港航管理处要重点检查涉水交通工程、客渡码头、客渡船、商船、海上作业平台、避风锚地;
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要重点检查涉水景区景点和涉水沿河旅游项目;
其他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做好防汛检查工作。
三、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3月7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青溪新城、行政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完成自查。自查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第二阶段(复查阶段):3月13日前,县防指成员单位按照行业分工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县防指、县应急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和督查。3月18日开始,市防指将对各区、县(市)开展防汛抽查。
第三阶段(督查阶段):3月中下旬,县防指、应急管理局将组织重点抽查和督查,重点检查防汛指挥机构建设,基层防汛体系建设,防汛形势图更新、防汛物资储备情况和抢险救援队情况,重点工程度汛安全隐患等。
四、检查要求
(一)各乡镇(青溪新城)、县防指成员单位要从严从细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影响安全度汛的因素进行全面排查,切实扫除盲点死角。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更要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整改排除。
(二)县防指和县应急管理局将对安全检查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重要问题隐患分级跟踪督办,做到整改不完成决不放过。对不认真排查隐患和隐患整改治理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究责任。
五、检查成果
1、县防指成员单位在3月8日前按本文附件格式,将自查报告(附件1)、县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附件2)、防汛防台隐患动态管理汇总表(附件4)、县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指挥机构联系电话情况表(附件9)加盖公章,报送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
2、各乡镇(青溪新城)在3月8日前将自查报告(附件1)、乡镇防汛检查及整改汇总表(附件3)、防汛防台隐患动态管理汇总表(附件4)、乡镇(街道)避灾安置场所汛前检查情况明细表(附件5)、乡镇防汛物资储备登记表(附件6)、乡镇防汛抢险队情况统计表(附件7)、乡镇防汛指挥机构联系电话情况表(附件8)加盖公章,报送县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县应急管理局,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洪永友。
3、各乡镇(青溪新城)在3月15日前完成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信息系统责任人及防汛形势图更新,并提交审核。
4、对于没有按时间节点完成自查工作的单位,县防指将予以通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挂牌督办。要求抓住时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检查工作不走过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防汛检查任务。
联系人:洪永友
联系电话:13758182616(612616)
淳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淳安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2月 25日
抄送:杭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县委办、县人大办、县府办、县政协办,淳安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有关领导。 |
XX乡镇2019年防汛大检查自查报告提纲
一、大检查组织活动情况
二、大检查内容
(一)区域内防汛形势总体评价
(二)防汛防台准备工作
1、组织机构建设和调整情况,各类责任人培训情况
2、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等各类防汛相关预案修订情况
3、视频会商系统(视联网)、监测预警系统等运行情况
4、危险区转移路线及方案、避灾安置点设置情况
5、防汛抢险物资储备、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和演练计划
(三)基层防汛防台体系
1、镇、村防汛防台组织落实和基层防汛防台信息平台信息录入情况
2、村级防汛防台形势图更新情况。
3、监测设备运行情况,预警设备(应急广播、手摇警报器等)完好情况。
(四)其他防汛防台工程设施情况
三、存在的问题及处理建议
四、对策措施
(备注:县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和检查内容自行撰写防汛大检查自查报告)
附件2
县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说明:1.本表为防指成员单位报送县防指表格,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部门、行业实际制定详细检查表格;
2.修编预案指2019年已修编和计划修编的预案;
3.未整改完成之前各成员单位每月月底前报至市防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县防指成员单位防汛检查整改汇总表
单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成员单位 |
检查人次 (人) |
检查处数 (处) |
查出隐患 (处) |
修编预案 (计划) (件) |
整改情况 | |||
未整改 | 正在整改 | 已完成 | ||||||
已落实措施 | 正在整改 | |||||||
合计 |
填表说明:1.本表为防指成员单位报送县防指表格,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部门、行业实际制定详细检查表格;
2.修编预案指2019年已修编和计划修编的预案;
3.未整改完成之前各成员单位每月月底前报至市防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