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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仙岩镇委员会
文 件
仙委[2008]40号
仙岩镇二ОО八年度维稳与信访工作
专 项 考 核 办 法
镇机关各科室:
按照全市“市委书记大接访”活动的部署,为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维稳与信访工作,本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线村包干”的原则,主职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一起抓、全体机关干部合力抓,共同推进“平安仙岩”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维稳与信访工作专项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体镇机关干部、科员。
二、考核分值
从镇机关干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仙委[2008]27号文件)中,切出5分,具体细化为100分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
㈠责任落实
1、联系村干部(包括联系村班子成员)与所联系村的维稳与信访工作进行捆绑考核,线办人员(包括分管班子成员)与所属线的维稳与信访工作进行捆绑考核(以上两项统称为责任区);并各按50%的比例计分。
2、政法人武办人员同时与全镇的维稳与信访工作进行捆绑考核,镇、村各按50%的比例计分。
3、无联系村的班子成员和一般干部,联系村一块得平均分。
4、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与市委专项考核挂钩。
㈡评分标准
1、经常串村入户、深入基层,及时掌握责任区内维稳与信访动态并建立相应台账的,得6分。
2、对交办的市长专线电话和信访件,初信结案率和满意率均达90%以上、要信要访结案率达100%的,各得8分,计16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各扣1分(扣分以本项得分为限,下同)。
3、调处矛盾纠纷,调处率和结案率达100%的,得10分,每下降5个百分点扣1分。
4、对责任区内缠访或已结案仍无理访人员做好稳定与说服工作的,得8分。
5、自发文之日起,对信访重点对象和关注群体实施日常稳控,做到“一周一汇报”,事态平稳,矛盾不激化、不上访的得50分。因个人工作不到位、信息预报迟缓等原因,发生稳控对象失控去向不明的,每发生一起扣10分;造成越级赴市、地、省、京上访的,每起分别加扣3分、5分、10分、30分;属集体上访的加倍扣分。若给全镇工作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或被市以上通报批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一票否决(该项不得分,年终本专项考核得分减半计分,并取消评比各项先进资格,下同)。
对发现上访苗头,及时向镇综治中心及相关责任领导报告,并立
即落实防控措施,但仍发生上访的,减半扣分。该责任领导实行一票否决。
6、立足全镇大局,完成党委、政府临时性下派维稳任务或一道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得10分。
㈢加扣分
1、由于工作不实,造成责任区内非稳控对象越级赴市、地、省、京上访的,每起分别扣2分、5分、10分、20分;属集体上访的加倍扣分。若给全镇工作带来严重负面影响或被市以上通报批评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2、有效化解信访老户、信访重点对象或群体性信访问题,真正息诉罢访的,每起分别加10分、20分。
3、责任区内实现年度信访总量下降,不出现集体赴市以上上访或个人赴地以上上访,不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分别加5分、10分、15分。
4、责任区内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及时调解不出镇的,加10分。
5、因工作创新、成绩出色、成效明显,线办集体或个人被镇、市、地、省各级表彰的(以文件或证书为准),相关人员分别加5分、10分、15分、30分,被总结经验并发文推广的,加倍计分。
四、奖惩措施
在考核结果纳入机关干部“三争”考核竞赛的基础上,对本专项考核得分前5位的加发10%“三争”考核基本奖;对末5位及一票否决的相关人员分别扣发10%“三争”考核基本奖。
五、考核机构
镇成立专项考核领导小组,张永同志任组长,吴惠军同志任副组长,各办主任、各片片长为组员。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综治中心,吴惠军同志兼任主任,张建达同志为副主任。
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共仙岩镇委员会
仙岩镇人民政府
2008年8月8日
主题词:维稳信访 考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