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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嵊州市200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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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8]57号


关于下发《嵊州市200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的

 

各级医疗单位:

现将《嵊州市200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

 

                           嵊州市卫生局

                       00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卫生  中医药  工作要点  通知

抄送:绍兴市卫生局,嵊州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

先进县(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嵊州市2008年度中医药工作要点

 

2008年的中医药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为目标,贯彻执行《嵊州市中医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和浙江省、绍兴市200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通过实施中医药攀登工程,坚持依法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加强名院、名科建设和名中医培养,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加强中医药进社区工作,提高中医药服务水平,促进中医事业发展。

一、加强创先工程实施,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顺利完成。

积极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今年是创建冲刺年,各级医疗单位要以此为目标,根据《嵊州市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实施方案》(嵊市中创[2006]1号)和《关于做好创建全国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市资料整理工作的通知》(嵊市中创办[2008]1号)要求,进一步健全管理组织,加强硬件投入,落实各项工作,营造氛围,突出重点,创新亮点,同时做好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市中医基层指导科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农村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和中医药知识培训工作,争取以较好的成绩迎接验收。
   
二、加强名科、专科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继续加强中医科、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继续积极开展名科创建工作,以实施浙江省中医药攀登工程实施为契机,积极做好市人民医院的浙江省示范中医科建设、市中医院的国家级中医针灸推拿治疗专科和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中西结合神经内科)的建设工作。继续加强对绍兴市第三批临床重点学科(中医院中医妇科)和嵊州市3个名科培养对象的培育和扶持,充分发挥中医重点专科和中医特色专科(专病)的业务能力,扩大周边辐射力,继续挖掘和培育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创建绍兴市中医重点临床专科1个、绍兴市乡镇中医特色专科2个。进一步加强各乡镇、街道卫生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对今年新开设中药房的乡镇、街道卫生院继续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继续加强中医药科研工作,市中医院要保证有一项以上中医药科研项目立项和通过评审。积极做好科研成果的推广和应用,结合绍兴市全国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示范地区建设工作,继续做好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对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村卫生室的临床医生和乡村医生开展针灸、拔罐、刮痧等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统一免费下发适宜技术培训手册、有关器械等。结合各单位实际,要积极开展和引进中医药新技术、新项目,提高中医药诊疗技术水平。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坚持以人为本,把培养中医药人才作为持续发展中医事业的支撑。一是加强名医建设。加强省基层名中医、省农村中医骨干和嵊州市名中医培养对象的培养工作,形成促进中医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在市中医院开设国医馆,组织全市有关名中医定期到国医馆轮流坐诊。对省基层名中医培养对象今年继续予以补助配套经费每人各3000元,各单位要予以安排充足的学习时间和经费保障,争取顺利完成培养任务。加大嵊州市名医培养工作力度,加强指导,补助仍按卫生人才工程建设方案实施。二是加强中医药队伍建设。积极引进中医药专业人员,争取新引进中医药专业人员10人以上。鉴于中医药人员培养周期较长,对今年新接收中医药人员的单位继续实行补助政策,市中医院接收本科以上中医药专业人员,乡镇、街道卫生院接收大专以上中医药专业人员予补助两年,本科以上每年每人补助10000元,大专每年每人补助8000元。对乡镇、街道卫生院吸收非在编有执业资格的中医药人员满一年的,年底予以一次性补助3000元。三是提高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鼓励中医药人员积极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根据《嵊州市中医药人员和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培训计划》(嵊卫[2008]12号),全面实施中医药知识培训工作。对参加继续教育的人员根据卫生人才工程建设项目规定予以一定补助。

四、积极开展中医药进社区工作,发挥中医药特色。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医药进社区工作,发挥中医药特色,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积极开展省、市、县三级中医药进社区工作。甘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对照省级中医药参与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单位创建标准和建设任务书目标,逐项对照落实,查漏补缺,做好迎接省卫生厅考核验收准备,争取以较好成绩完成创建任务。根据《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开展第四批中医药进社区先进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绍市卫发[2008]24号)文件要求,在总结推广前几年中医药进社区先进单位创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扩大创建范围。结合我市实际,经卫生局初审,已确定石璜、浦口、谷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第四批绍兴市级中医药进社区先进单位,仙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嵊州市级中医药进社区先进单位。各单位要对照《绍兴市中医药进社区考核标准》(见嵊卫[2005]88号)要求,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嵊州市和绍兴市卫生局将于11月份分别组织专家进行考核验收,今年验收合格的分别予以绍兴市级10000元、嵊州市级5000元的奖励。

五、加强宣传和学术活动,丰富中医药学术氛围。

进一步加大中医药工作和中医药科普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对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的知晓率和医疗机构的中治率,市卫生局、市中医基层指导科将印发中医药预防与保健科普宣传资料合订本,各单位要重视资料的发放、保存和科普宣传工作。

进一步发挥各级各类名中医的专业技术学术带动功能,营造学术氛围,积极开展中医药学术活动。结合名科、各医培养工程,今年继续组织安排各中医专业学科带头人和名医培养对象开展全市性的学术经验交流活动,提高中医学术知识水平。

继续鼓励中医药人员撰写论文,对论文发表者予以奖励。继续开展中医院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市属医疗单位中医药人员下乡义诊和支援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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