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
关于印发《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三年规划》的通 知
各科室:
根据省、绍兴市和我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了《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三年规划(2008-201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语言文字 规划 通知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三年规划
(2008-2010年)
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是国家维护主权统一、增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战略基础。切实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对于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人文素养、提升嵊州文明新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使我局语言文字工作在三年内得到更快更好地发展,特制订如下规划: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以构建和谐社会、促进三个文明建设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办法》,一手抓普及提高,一手抓规范管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尊重规律,统揽全局,把握重点,抓好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语言文字工作,使语言文字工作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 目标任务
为保证2010年“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如期实现,在三年内,语言文字工作力争在两个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即:提高全社会语言文字应用水平工作有重大进展;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工作有重大进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1.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相关活动,进一步扩大影响,初步建立有效运转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基本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目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达到规定要求,并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2.将语言文字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等活动有机结合,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活动,贯彻实施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推广普通话,贯彻“大力推行、积极普及、逐步提高”的工作方针,使普通话基本成为本系统的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
3.进一步优化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环境。根据有关规定,进一步在“人、财、物、机制”等方面为开展语言文字工作创设良好条件。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确定具体分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协调有序的管理机制,积极创设和营造良好的内、外部语言文字工作环境。努力形成“领导关心重视、上下左右协调、经费渠道畅通、工作规范有序”的语言文字工作格局。
2.积极营造宣传环境,贯彻实施语言文字法规。进一步扩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社会宣传,努力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知晓度。确立长效宣传的工作指导思想,努力加强推普宣传的硬环境建设,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做好语言文字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提高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意识性和自觉性。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总结、推广经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3.坚持正确的语言文字工作方向。牢固树立语言文字工作服从并服务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指导思想,使之与党的中心工作有机结合、有机渗透、有机融入,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努力发挥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在推进社会文明、构建和谐社会、展示窗口形象中的应有作用。
4.继续开展普通话培训工作和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教育活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继续加强学习普通话;要精心组织好每年的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在宣传项目和活动形式上不断有所创新。
5.积极迎接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按照省、绍兴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部署和要求,2008年将对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进行检查评估,要针对我局语言文字工作实际,做好宣传动员和落实工作,认真探索迎评的有效方法,及时总结和改进工作。通过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建立语言文字工作管理长效机制,全面加强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