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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林业局文件
嵊州市财政局文件
嵊林[2008]69号 签发人:王正军 签发人:孙元东
关于要求对浙江省嵊州市香榧丰产示范基地建设列入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的请示
省林业厅、省财政厅:
根据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林业厅对2009年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申报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我们组织力量编制了《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经济林项目-----浙江省嵊州市香榧丰产示范基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项目总投资450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补助90万元,地方财政补助90万元(其中省财政配套资金72万元、嵊州市财政配套资金18万元),自筹资金270万元。现将有关申报材料呈上,望批准为盼。
特此请示!
附件:浙江省嵊州市香榧丰产示范基地项目
二○○八年九月十六日
主题词:林业 综合开发 申报 请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