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旅游局文件
嵊旅[2008] 26 号
关于要求申办《嵊州市大众旅行社有限公司》
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请示
绍兴市旅游局:
由自然人袁彬〔身份证号:330623197409163274〕、任海霞〔身份证号:330623197901140023〕二人成立的私营企业——嵊州市大众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向我局申请,要求办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本局初审,已基本达到《旅行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要求。现特向贵局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
特此请示,望批复。
附:1. 《可行性报告》;
2. 《公司章程》;
3. 《资格证书》;
4. 《房屋租赁协议》;
5. 《验收报告》;
6. 《企业名称预核通知书》。
二〇〇八年九月四日
主题词:申办 许可证 请示
嵊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9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