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8〕58号
关于2008年度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的
实 施 意 见
各行政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卫生服务站:
为全面完成《绍兴市2008年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意见》和《嵊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十一五”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嵊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2008年度工作意见,结合本街道精防工作的现状,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十七大”精神和 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关注民生、关爱弱势”的思想,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方针,不断完善和规范精神卫生工作机制,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卫生需求。
二、供作内容和要求
1.落实社区康复措施。按照社区精神疾病康复标准和要求,重点提高康复素质和患者治疗率,及时发现新病人并纳入管理,要求精神病人检出率>6‰,精分症、心境障碍病人达到4‰,服药、治疗病人达到50%;病人监护率>95%,显好率达到65%,社会参与率达到60%,肇事率在2‰以下,发现关锁病人全部解锁。加强对服药治疗患者的跟踪管理,结合农民健康体检,对长期服药患者定期进行肝功能、血常规、血糖和心电图等检查,及时预防发现不良反应。
2.精防工作的开展。以市第五人民医院的技术指导为依托,在街道精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一支热心精干的精防工作队伍,在全街道形成街道、医院、村精神病防治康复网络。切实承担和落实社区精防康复工作,为精神病患者提供更多的服务和关爱。
3.规范精防工作的管理和药品的发放。要加强对精神病专案信息管理应用软件的使用,促进精防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同时要重视表卡的规范填写,保证内容真实完整。领发药制度和服药病人的告知制度,杜绝药品的过期浪费现象。集中统一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认真做好药品保管、进销、养护和防盗,做好定时定量将精防药品发放到每一位服药人或监护人手中,并及时收集服药人的效果和不良反应。
三、工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精神卫生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提高全民心理健康的前提,及时完成调整和充实精防工作的领导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2.落实精防康复经费。精防康复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社会工作,必须有充足的的经费保障,才能有效的开展康复治疗工作,解决更多患病者的实际问题,结合本街道实际,街道财办按照防治康复经费年人均1元的标准制订精防经费预算,并专项划拨,专款专用,确保经费合理使用。
3.加强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有线电视、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平台,积极开展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消除社会对精神病患者的歧视和偏见,动员全社会来关心、帮助精神病患者这一弱势群体。要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预防和减少精神障碍的发生。与此同时,还要积极宣传目前我街道精防工作已经取得的成就,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精神卫生的氛围。
4.部门协作,密切配合。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各级精防医生工作相互合作,以社区卫生责任医生及各村卫生室和村卫生联系员为精防网络,做到有新发病人及时上报。
5.创造住院和劳动就业条件。积极做好政府的参谋,对有关锁病人患者和精分症发作病人,要做好政府、村委、家庭的工作,进行住院治疗,及时对关锁病人进行解锁。对病情稳定的患者进行社会功能的训练,提高社会功能,帮助他们及时融入社会大家庭。
6.检查监督。根据《嵊州市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十一五”实施方案》的要求,适时组织街道精防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全街道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和评估,为更好的迎接上级部门对我街道精防工作的考核验收,各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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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精防 实施意见 通知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