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嵊安委办〔2008〕36 号
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嵊安委办〔2008〕31号文件、嵊安委办〔2008〕35号文件相继对有关隐患整改发出了通知,至今仍有几个重大隐患未整改完毕。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要求,现将整改责任再次予以明确,请抓紧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方案报市安委办。
附件:重大隐患整改责任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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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安全生产 重大隐患 整改 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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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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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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