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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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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事局 |
关于举办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全面贯彻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事局《关于组织开展2008年农村(社区)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绍市人〔2008〕46号)和中共嵊州市委办公室、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实施意见》(嵊市委办[2006]39号)文件精神,,对2008年招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进行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大局,通过学习培训,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了解农村工作的特点,掌握农村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学会做好农村和农民工作方法;从而全面提高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政治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新的工作岗位需要。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农村经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法制建设、乡风文明建设等。
三、培训对象
2008年新招聘录用到农村和社区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四、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11月17日—11月21日,共计五天。11月17日上午8:30到嵊州市财政局二楼多功能厅报到。
五、有关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通知2008年新招聘录用的大学生村官准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附件:嵊州市2008年大学生村官培训班课程表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培训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