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 州 市 人 事 局
嵊人字〔2008〕78号
关于同意录用刘安琳等二十九名同志为公务员 (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工作人员)的通知
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关于2008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浙人公[2007]274号)文件精神,报经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事局(绍市人函[2008]8号文件)批准,同意录用刘安琳等二十九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工作人员),试用期一年。名单如下:
刘安琳 刘 艳 吴景岚 杨君相 丁海江 沈和平
王振虎 朱秋明 李 燕 魏 伟 黄玉锋 高 嫔
金科平 张 霞 过峰艳 裘春源 钱丰平 薛海寅
章晓燕 童小芳 江 凯 裘张洁 王芳兰 沈佶瑛
徐秋麟 张坚桥 傅 昊 钱利肖 钱 洋
中共嵊州市委组织部
嵊 州 市 人 事 局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公务员 录用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