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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08〕46号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村:
目前已进入森林防火期,特别是近几个月来,气温较高,森林火线等级较高,容易发生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贯彻市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森林防火工作的实际,现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防火的重要性,彻底消除思想“隐患”
森林防火是一项保护我镇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的重要工作。各村干部要加深对做好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紧迫性的认识。结合本村实际,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部署、早安排,彻底消除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思想“隐患”。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提高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各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墙报、黑板报、标语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使森林防火工作做到“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提高干部群众森林防火的自觉性。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补救措施
行政村调整选举后各村要重新成立森林防火指挥小组和森林火灾扑火队,并把成立后的名单(表格附后)在11月20日前上报镇政府。各村要把森林防火作为今冬明春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分工明确,有专人负责森林防火工作。平时有人管,出现火情有人干,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打、防并举。加强火源管理。对痴、呆、傻人员要落实防火监护措施。对森林火灾要有明确补救措施,做好扑救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及时组织人员积极扑救,减少损失,对不及时组织扑救的村干部,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在组织扑救山火时,严格把好安全关
各村在组织人员扑救森林火灾时,不能忽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要教育参加扑救者树立自我保护意识。在扑救时,要做到统一指挥组织严密。不得动员老、弱、病、残、妇女、学生和未成年的人员参加扑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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