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事[2008]41号
关于准予嵊州市知识界无党派人士联谊会
注册登记的批复
嵊州市知识界无党派人士联谊会(筹):
你们关于要求成立嵊州市知识界无党派人士联谊会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社团的各项筹备工作基本就绪,经我局审核,准予注册登记。
嵊州市知识界无党派人士联谊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接受嵊州市委统战部的业务指导。希注册登记后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经嵊州市民政局审核批准生效的本协会章程开展活动。社团各项活动应严格遵守《浙江省社会团体活动准则》和《嵊州市社会团体管理工作十项制度》,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管理,为建设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此复
嵊州市民政局二○○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