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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08]51号
关于过达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过达军同志任第一工作片总支委员、副书记、片长;
张祥兵同志任第五工作片总支委员、副书记、片长;
钱绍锋同志任综治中心副主任;
王金樵同志任第三工作片总支委员。
免去:
张海荣同志的第一工作片片长、副书记、总支委员职务;
钱绍锋同志的第五工作片片长、副书记、总支委员职务;
过达军同志的综治中心副主任职务;
任海广同志的第三工作片总支委员、副片长职务。
2008年11月11日
主题词: 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市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