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人事局文件
嵊人字〔2008〕87号
嵊 州 市 人 事 局
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
工 作 方 案
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嵊州市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实施方案》,全面推动我局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实现初步普及普通话,要做到交际中的方言隔阂基本消除,全局同志具备普通话应用能力,并在必要的场合自觉地使用普通话,使普通话成为全局主要工作用语和服务用语。实现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必须认真执行国家现行的文字政策和文字应用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标准,使用字符合国家及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使用规范汉字。各类公示牌要文字规范、字型完整。
二、评估对象评估对象为局机关各科室、人才服务中心。
三、评估内容及要求评估内容为对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使用情况,具体要求见《嵊州市迎接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
四、评估规程及操作办法(一)自评整改(
五、组织领导局语言文字工作的评估,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以统筹、协调、指导评估工作。
二○○八年九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