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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8〕195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上报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
实事工程完成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200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工作责任的通知》(嵊政〔2008〕33号)精神要求,请各责任单位将2008年底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和实事工程的完成情况详细汇总,于1月10日前通过市政府内网(notes系统)上报市府办督查科(联系电话:83033049)。完成情况将向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作报告。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工作 督查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