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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2008〕64 号
关于做好教职工2008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嵊人字〔2008〕12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教体系统实际,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考核对象
全体公办教职工(含民办学校的在职公办教师)。
二、考核内容和标准
1.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标准可以参照学校对教师实施的考核方案,结合教职员工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三、考核结果和优秀比例
1.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1)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好;
②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
③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
④工作实绩突出;
⑤清正廉洁。
(2)确定为称职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
①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②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
③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
④能够完成本职工作;
⑤廉洁自律。
(3)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基本称职的:
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10天的;
②无正当理由连续迟到,早退10次,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早退30天以上的;
③上班时间经常脱岗(除公出外)、串门、搬弄是非、破坏团结、影响工作的;
④工作效率低、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不好、工作责任心不强、教育质量差,被家长投诉2次及以上的;
⑤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组织安排的;
⑥年度考核中民主测评的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票数合计超过50%的或不称职票数超过30%的;
⑦当年受到行政警告、党(团)内警告处分的。
(4)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不称职的:
①无正当理由个人拒绝参加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不参加的;
②因个人主观原因,未完成年度本职位工作任务或达不到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的;
③工作责任性不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并造成较为严重后果的;
④平时上班时间经常外出办私事、搞有偿家教,经批评教育2次及以上,仍不改正的;
⑤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20天的;
⑥执行公务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吃、拿、卡、要,或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被群众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
⑦违反纪律煽动群众集体上访;
⑧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⑨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告知单位的;
⑩当年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2.教职工年度考核要严格掌握优秀比例,上年度学校或单位被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与政府人事部门联合表彰的先进单位,优秀的比例掌握在单位实际参考人数的20%以内(附省级及以上联合表彰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一份),其他学校或单位的优秀比例掌握在单位实际参考人数的15%以内。
四、考核方法和程序
1.年度考核工作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市属学校(单位)的正副职(含协理员、督学,下同)、各镇乡的中心学校校长、各中学、中心小学、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正职由教体局负责考核,各镇(乡)街道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副职、各小学、中心幼儿园的正副职,由各镇(乡)中心学校考核。其他教职员工由所在学校(单位)考核。
2.被考核人写出年度个人工作总结,在考核的基础上由考核组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的意见,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后填入年度考核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1.病、事假累计超过六个月的人员,被判处管制或判处刑罚留在原单位安排不辞职工作的人员,不进行当年度考核。
2.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人员,只进行年度考核,暂不写评语,不定等次,待问题查清后再进行确定。
3.受行政警告处分的人员,参加年度考核,当年度确定为基本称职;受行政其他纪律处分的,在未解除处分的年度内,参加考核,当年度确定为不称职,不作正常晋职、晋级和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计算,作为解除处分的依据,在当年度解除处分的可按正常考核年限计算。
4.新录用人员可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不计算正常考核年限,作为试用期满转正定级的依据。在当年11月底前正式定级任职的,可按正常考核年限计算。
5.学校(单位)的内退人员,不再参加年度考核,但人数必须统计在不进行考核人员数一栏中,并在备注栏中说明。
6.下派支教教师和借调人员由现在从教所在学校负责考核,人数统计在实际参加考核人数栏中,并在备注栏中说明。
六、要求
1.年度考核要做到一个不漏,各学校(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年度考核工作的领导,要有专人负责。年度考核要在个人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确定等级,考核作为今后教师提拔、奖惩、专技职务聘任、辞退的依据。考核时要充分体现客观公正、民主科学的原则,考核结果要公布并反馈给本人。
2.年度考核登记表以市属学校和镇(乡)中心学校为单位于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
主题词:教职工 年度考核 通知
抄送:嵊州市人事局。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