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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文件
谷政〔2009〕10号
关于要求上报2008/2009年度
油菜良种补贴登记表的通知
各村:
根据浙农计发[2008]124号《关于做好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积极发展油菜生产,增加食用植物油有效供给,今年中央财政继续对我省实施油菜良种补贴,要求各村及时上报油菜良种补贴登记表,并就落实油菜良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补贴原则。油菜良种补贴实行政策公开、直补到户、据实结算的原则。
2、补贴范围。凡村内集中种植的“双低”油菜等优良品种,均可享受良种补贴。连角地、新开荒地种植的油菜不能享受良种补贴。
3、补贴标准。每亩10元。
4、补贴方式。良种补贴资金与种植面积挂钩,按照符合补贴范围的油菜实际种植面积对农民进行直接补贴。
5、补贴工作程序。由农民到村民小组登记种植品种和面积,填写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登记表(附件),村民小组核实后报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核实后返回村民小组公示,由村民委员会登记造册,报镇政府审核并制清册;各村在2月15日前将登记表上报镇农办。
附件:2008/2009年度油菜良种补贴登记表
嵊州市谷来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二十日
主题词:油菜 补贴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