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9〕14号
关于确认第二批乡镇(街道)医院(卫生院)规范化妇儿保门诊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加强妇儿保门诊规范化建设与管理,提高其服务能力与水平,是实施“十一五”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目标的重要措施。根据《嵊州市乡镇(街道)医院(卫生院)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规范门诊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08年12月市局组织人员对有关乡镇(街道)医院(卫生院)申报的规范化妇儿保门诊进行了评审验收。对照《嵊州市乡镇(街道)医院(卫生院)孕产妇保健门诊规范工作标准(试行)》及《嵊州市乡镇(街道)医院(卫生院)儿童保健门诊规范标准(试行)》,实地查看妇儿保门诊的房屋与设施、人员配备与资职、妇幼台帐与报表、制度和保健业务的开展、质量管理等,认为甘霖人民医院等7个单位(名单附后)达到乡镇(街道)医院(卫生院)规范化妇儿保门诊标准,现予以确认。希被确认的单位进一步发扬成绩,加强长效管理,不断巩固提高创建成果;其它未达到规范标准的乡镇医疗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全市规范化门诊建设达到预期目标,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好的服务。
附件:第二批乡镇(街道)医院(卫生院)规范化妇儿保门诊达标单位:
二○○九年二月九日
主题词:卫生 妇幼保健 规范门诊 通知
附件:
第二批乡镇(街道)医院(卫生院)规范化
妇儿保门诊达标单位:
1.规范化妇保、儿保门诊:
黄泽镇中心卫生院 谷来镇卫生院 金庭镇卫生院 下王镇卫生院 贵门乡卫生院
2.规范化妇保门诊:甘霖人民医院
3.规范化儿保门诊:三江街道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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