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市场发展总公司文件
嵊市总〔2009〕10号
嵊州市江滨市场水果摊大棚维修工程
公开招标规定
各科室办、有关单位:
经研究,决定对嵊州市江滨市场水果摊大棚维修工程项目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内容规定如下:
一、工程名称:嵊州市江滨市场水果摊大棚维修工程。
二、工程内容:
1、西区外围水果摊大棚,除立柱外全部更换,具体尽寸、规格、质量标准按图纸要求。施工图纸中的卡普隆阳光板换作白金布瓦,要求厚度为1.5mm ;彩钢瓦要求覆一层锡箔纸;天沟只需更换一方。
2、两大棚的拆除及垃圾清理工作(拆下的废料归施工方所有)。
三、工程承包方式:包材包料,按每平方米价格实测实算。
四、施工期限:2009年3月30日至4月19日,每日下午七时后封道施工。
五、有关要求:
1、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有钢结构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也具有相应的资质证书。
2、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投标前,必须进行实地察看了解,并在中标后进行实地精确测量,以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包修一年(包修期内的维修应随叫随到)。
4、安全施工: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定,切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服从招标单位管理人员监督,施工中产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和公共财物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六、招标方式:
投暗标,招标人设最高限价,以不超过最高限价的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如有并标,则抽签确定中标者;如报价均超过最高限价,则另行组织招标。
七、招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时间:2009年3月25日。投标地点:领带城精品中心三楼一号会议室。
投标时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投标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等证件及投标保证金发票(如未中标,投标保证金于招标结束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如中标转为履约保证金,完工验收合格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八、付款方式:工程款于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90%,余额10%作质保金,于验收合格一年后付清(提供统一税务发票)。
九、如招标现场公布的规定与本规定有不符之处,以招标现场公布为准。
附:嵊州市江滨市场水果摊大棚维修工程投标书
嵊州市市场发展总公司
2009年3月16日
主题词:工程 招标 规定
嵊州市江滨市场水果摊大棚维修工程投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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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单位 |
单价元/㎡ |
工程款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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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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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按500㎡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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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金布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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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按35㎡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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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钢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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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按450㎡计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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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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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按30㎡计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