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2009〕 号
关于加强生活指导师队伍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随着学校内部管理的越来越规范化、精细化,生活指导师队伍的重要性也日益显现。生活指导师的工作虽然技术含量要求不高,但是特别需要指导师有爱心、耐心、细心,只有把学生的生活照顾好了,家长才能放心把孩子交给学校,学生才有旺盛的精力参加学习。因此,建设一支优秀的生活指导师队伍显得尤为重要,经研究决定,就加强生活指导师队伍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关于生活指导师的聘用
(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工作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2.具有爱心、耐心、细心品质,态度亲善,身体健康;
3.年龄在25-40周岁之间,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4.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条件,优先聘用;
5.聘用人数由相关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
(二)聘用手续
按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办理好聘用手续,落实好有关待遇问题。
二、关于生活指导师的管理
(一)生活指导师的培训
1.工作方法培训。由于聘用的生活指导师没有经过专门的学习,因此学校更要注重对生活指导师的培训,要积极采取各种培训手段,让新聘人员尽快掌握工作方法,保持良好工作的状态。
2.从业品德培养,生活指导师的服务对象是可塑性极强的学生,因此要求生活指导师更注重工作的过程,要耐心、细致,态度要和善,要有爱心,学校要想方设法培养生活指导师的敬业精神,提升服务质量。
(二)生活指导师的考核
要加强对生活指导师的管理,除了把好“入口关”、“培训关”,还要守好“考核关”,要对生活指导师进行必要考核,考核结果与待遇挂钩,经过考核不称职的,要及时解聘。
主题词:生活指导师 管理 意见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