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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嵊安字〔2009〕1号
关于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200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连续第六年实现了绍兴市下达的安全生产三项指标“零增长”控制目标,经绍兴市人民政府考核,被评为优秀等级。2008年年初市政府与21个乡镇、街道和23个有关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市安委会对各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280分以上为优秀单位
崇仁镇 长乐镇
三江街道 鹿山街道
浦口街道 谷来镇
金庭镇 北漳镇
下王镇 贵门乡
里南乡 雅璜乡
王院乡 通源乡
竹溪乡 经贸局
教体局 公安局
民政局 国土资源局
建设局 交通局
水利水电局 农业局
文广新局 卫生局
安监局 开发委
商贸办 建管局
旅游局 供销社
市场总公司 工商局
质监局 食品药品监管局
供电局 民宗局
水务集团
二、考核260分~279分为良好单位
甘霖镇 剡湖街道
三、考核240分~259分为合格单位
三界镇 黄泽镇
石璜镇 仙岩镇
对考核在良好以上的单位予以奖励。希望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以这次考核为起点,再接再厉,与时俱进,在新的一年里,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我市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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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安全生产 考核 通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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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 |
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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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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