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文件
嵊甘政〔2009〕15号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建办嵊州市甘霖镇福泉敬养老院的批复
江田村吴均同志:
你关于要求建办嵊州市甘霖镇福泉敬养老院的申请报告悉根据《浙江省社会福利机构登记暂生办法》规定,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创办社会福利事业,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经本局审核,同意你建办嵊州市甘霖镇福泉敬养老院。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 名称:嵊州市甘霖镇福泉敬养老院。
二、 地址:嵊州市甘霖镇江田村福泉山庄
三、 注册资金:50万元。
四、 性质:个体,设床位100张。
五、 经营范围:老年人生活服务、文化娱乐、医疗保健。
希接文后抓紧办理相关手续,为社会福利事业作出贡献。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09年3月30日
主题词: 养老院 批复
抄送: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