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字[2009]16号
嵊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为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合力,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制定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一、领导责任
党组书记、局长梁华强:对嵊州市民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宓建荣: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社救科、社事科、慈善办、阳光山庄、婚姻登记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舒东初: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优抚科、军干所、老龄办、老年活动中心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党组成员、副局长吴旺庆:对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基政区地科、移民办、救助站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分管领导责任。
二、责任分工
1.完善制度建设,科学规范用权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各分管领导切实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责任;严格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事项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要问题,按照“三个必须”;全面推行“三个必谈”制度;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不直接分管工程、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三不直接”制度。落实局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联系制度,做到“三个一”:听取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对党风廉政责任制进行一次检查;开展一次廉政谈话。抓好领导干部公开诺廉工作;建立中层干部年终廉政谈话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开展党风廉政责任考核检查;加强对廉政建设进行预警分析,以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规范从政行为,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
2.开展学习教育,自觉廉政勤政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认真学习讨论,深入调查研究,着力把握在经济转型提升中民政工作面临的重点问题,着力研究影响民政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着力破解改善民生,服务社会中热点问题,着力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实践能力。
坚持“教育为本、预防在先”方针,开展“三走进”和“三个一”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和政绩观,夯实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学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弘扬“孺子牛”精神,积极发掘培育具有民政特色的廉政文化,不断提高思想境界、文化素养和道德情操,自觉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
3.落实责任措施,推进惩治防体系
(1)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切实履行民政部门“提升农村基层构建”的牵头工作,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切实维护好农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利,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成效。
责任领导: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基政区地科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明确职责要求,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有关科室
(3)加强政务公开民主监督。按照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民政系统政务公开的意见》,运用民政网站、新闻媒体、“机关开放日”、公开栏等载体,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权力运行过程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凡涉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民政政务、事务都必须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更新、信息公开、网上审批等工作;不断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制度。对民政事业费、公务招待费、办公经费以及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等资金使用情况要全部向干部职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
(4)规范社会服务管理。健全法制、行政和社会监督机制,有效规范管理民间组织行为,引导民间组织不断加强自律,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积极培育发展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性组织和社区民间组织,强化对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的监管职能;建立健全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间组织管理体系和评估体系;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民间组织,打击非法邪教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责任领导:宓建荣
责任科室单位:社事科
4.突出重点环节,强化监督制约
(1)党内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市委制定的《十项配套制度》。严格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科学议事决策、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规定,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发挥党内民主,党员监督作用,建立完善党内通报制度,建立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局机关支部
(2)重点监督。围绕市委、市政府“保增长、抓转型、重民生、促稳定”工作主线,开展专项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围绕贯彻市局党组推进民政事业创新发展和改善民生、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重要决策措施落实情况,实行政务督查 ,确保落实到位。重点对贯彻落实 “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农村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进展情况的督查。
责任领导:宓建荣、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有关科室和下属单位
(3)专项监督。运用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形式,切实加强对救灾救济款、低保资金、救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资金和物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加强事前、事后的检查监督,保证资金安全、规范、有效运行。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各科室和下属单位
(4)廉政监督。围绕“人”、“财”、“物”重点环节和容易诱发腐败行为的重点部位,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规定”、“五个不许”、“四项规定”、“三个必须”等规定,规范权力运行,加强检查监督;严格执行市政府和市纪委有关政府采购、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租赁等规定,该实行公开招投标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投标,深化“阳光”工程;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明确规定5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政府目录以内的物品、工程和服务,必须实行政府采购;凡自行招标的事项,要按照有关规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
5.加强信访工作,严肃查办案件
(1)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严肃纪律,严格程序,依法依纪办信办案。按照纪委的要求,对举报线索可靠有据的案件,要认真核查,一查到底。针对查办信件中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规范,堵塞漏洞,防微杜渐。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
(2)严肃查处对上级决策部署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严重影响或重大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中纪委关于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救灾救济专项资金等案件;严肃查办利用人事权、审批权、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建设工程招投标和物资采购等领域中的违纪违规案件。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
6.深化行风效能,加强作风建设
(1)针对2008年“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活动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运用新闻宣传、“行风效能热线”、“机关开放日”活动,大力宣传“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宗旨,真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
(2)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按照市委部署,进一步加强行风效能建设,深化“企业评部门、社会评行风”活动;组织局机关科室、窗口(单位)参加市级机关重点岗位和单位民主评议活动;深入开展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科室”评选活动,评先创优,凝心聚力,着力营造“五和谐”氛围:一是干净干事、争先创优的工作环境;二是心系群众、务实高效的服务环境;三是充实自我、不断提高的学习环境;四是团结关爱、整洁有序的集体环境;五是风清气正、开拓创新的单位环境。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
(3)深化“规范管理年”活动。按照“三在”要求,加强明查暗访,实行情况通报制度、行政问责制度,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一定要严肃处理和追究责任。
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机关各科室和下属单位
(4)开展以“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降低经费开支、降低行政成本”主要内容的“两提高两降低”主题活动,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活动,认真落实市委关于专项经费和会议经费“零增长”等规定。
责任领导:宓建荣、舒东初、吴旺庆
责任科室单位:办公室、各科室和下属单位
三、组织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根据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实施民政事业现代化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专题研究,组织部署,分工负责,抓好落实。机关科室、下属单位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合力。
2.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三个全面领导责任”:即局党组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领导对分管业务科室和局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凡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抓不管,出现严重违法违纪问题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3.强化协调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落实党风廉政责任的检查督促工作。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部署,针对工作实际,重点监督检查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和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监督检查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等情况,确保惩治和防范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