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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9〕74号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打击非法开采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国土所: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矿产开采市场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一次打击非法开采专项治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巩固2007-2008年度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工作成果,全面排查治理非法开采以及因非法开采造成的事故隐患,依法打击非法开采行为,落实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及日常监控的长效机制,遏制非法开采现象,从而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
二、主要任务
1、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2、严厉打击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严厉打击以重点工程名义私挖滥采行为;
4、严厉打击以探代采行为。
三、工作安排
1、全面摸排。在2007-2008年度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由各国土所对辖区内矿产资源管理落实专人负责,对非法开采进行全面排查和自查。
2、明确责任。国土所负责日常巡查和对非法开采的查处,对重大情况及时汇报当地政府,并有记载;国土执法监察大队和地矿科负责督查及业务指导;监察科负责及时对非法采矿的行政处罚和移送。
3、明确重点。在普遍开展巡查的基础上,下列区域应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1)露天矿山、地下矿山、粘土矿区、热点矿区和国有大矿周边、县界等重点地区;(2)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和地质遗迹保护区;下列区域作为二级巡查区:(1)已经依法审批过的采矿单位;(2)其他区域。
四、治理工作计划
1、3-4月份:各国土所开展摸排和自查,落实相关人员。
2、5-6月份:开展有证矿山专项检查。
3、全年:开展日常巡查。
4、每2个月对前段时间工作作一次小结和回头看。
五、治理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局成立非法开采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科、所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责任,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辖区内情况开展全面摸排、整治,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2、突出治理重点。此次非法开采专项治理工作,既要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抓住一批,处理一批,震慑一批。对因非法开采引起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安监部门。
3、强化监督检查。执法监察大队和地矿科要加强各国土所对非法开采治理工作的督查和指导,采取巡检、抽检等方式深入实地加强督促指导,并对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予以通报。
4、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非法开采治理工作的宣传,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相关企业和村民依法开采矿产资源,对典型的私挖滥采及非法开采案件在适当的时候要予以曝光。
主题词:打击 非法 开采 专项治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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