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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9〕47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
嵊州市新农村小康体育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根据省、绍兴市实施“新农村小康体育工程”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构建亲民、便民、利民的全民健身保障体系。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市开展新农村小康体育村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普及和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加大对农村公共体育场所和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推动农村群众体育活动的蓬勃发展,提高广大群众的健康素质,构建和谐社会。
二、创建目标
新农村小康体育村以行政村为主要实施对象,以村级公共体育场地建设为重点。每年创建一批新农村小康体育村,争取到2012年全市50%的行政村达到嵊州市新农村小康体育村的要求,努力使各小康体育村村民公共体育用地达到人均
三、创建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政府把开展小康体育村创建活动作为发展群众体育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委)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体育工作的领导,将新农村小康体育村创建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市教体局要加强对新农村小康体育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培训一批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努力使各行政村拥有一名及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参与创建活动的行政村要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做好新农村小康体育村各项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