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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农业局文件
嵊农〔2009〕32号
关于开展规模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
根据浙农产办〔2009〕1号《关于开展全省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掌握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建立农业龙头企业信息库,决定对规模型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查对象。年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农、林、牧、渔及休闲观光企业,已属绍兴市级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不在此次调查范围之内。
2、调查数据。以2008年度数为准。
3、时间和要求。此次上报的规模型农业龙头企业将作为县级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今年申报绍兴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的重要依据,要求在
联系电话:83100902 联系人:俞浩钧
传真电话:83101556
附件1:农业龙头企业基本情况表
2:农业龙头企业发展情况调查研究补充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