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社[2009]20号
关于开展全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有关活动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
为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促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国务院决定,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防灾减灾日”。为做好首个“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突出防灾减灾这个重点,紧扣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防御灾害能力这个中心,扎实有效、灵活多样地搞好这次宣传教育活动。
二、实施步骤
本活动自2009年4月20日起开始实施,5月2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4月20日至5月6日为宣传教育活动的发动准备阶段。这一阶段主要工作是,传达精神,制定方案,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5月7日至15日为全面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阶段。根据活动方案,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灵活多样的形式全面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各项活动要深入到各社区、学校、农村基层、敬老院,切实提高宣传教育质量。
第三阶段:5月15日至20日为总结阶段。
三、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张贴各类防灾减灾标语和图片,分发防灾减灾宣传资料,大力营造防灾减灾的宣传氛围。
(二)组织观看专题教育片,民政厅和远程办已联合制作完成《救灾减灾 民生之重》专题教育片,将于5月11日下午14:30~15:30通过远程教育网络播放,对全省基层干部进行一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业务培训。届时各乡镇民政部门要与远程教育站点做好组织协调工作,确保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民政助理员、村(居)两委干部、灾害信息员、以及防灾救灾志愿者都能准时参加并收看。收看方式以乡镇远程教育终端站点集中收看为主,省民政厅与省远程办将对收看情况进行专题检查和抽查。
(三)普及防灾避险、自救互救基本常识和技能。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宣传窗和黑板报,开设防灾减灾专题栏目,或积极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知识进课堂、进社区、进农户的“三进活动”,活动开展要贴近群众、贴近生活。
(四)抓紧修订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和做好防灾备灾工作。各乡镇、街道要结合“防灾减灾日”活动的开展,做好汛期来临前的防灾备灾工作,高度关注雨情、汛情、灾情,及时作出灾害预警。同时,要加大督促力度,抓紧做好村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修订工作,确保每个村落实一名报灾核灾联络员,并将名单汇总于5月20日前上报民政局社救科。各乡镇街道还可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自然灾害应急演练。
(五)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要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确保首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有序有效开展。同时,要把一些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方法制度化、经常化,以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抄送:市府办、吕丙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