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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09〕18号
关于加强长乐镇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和强化镇财政职能,规范财政财务管理,严肃财政、财务纪律,充分发挥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各线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本镇实际,特订立《长乐镇财务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七项制度,希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1、长乐镇财务及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2、长乐镇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3、长乐镇票据管理制度
4、长乐镇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5、长乐镇财政总会计职责
6、长乐镇行政会计岗位职责
7、长乐镇出纳岗位职责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财政财务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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