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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嵊土资〔2009〕86号
关于下拨黄泽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黄泽镇人民政府:
你镇《关于黄泽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资金的报告》(泽政[2009]33号)收悉。为确保示范区建设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你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质量,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黄泽镇基本农田示范区追加建设基础设施有关事项集体会审会议纪要》(嵊土资重字[2009]7号),确定下拨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追加建设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工程总费用和经费开支渠道
根据绍兴市政府和省政府对我市耕保考核意见,你镇政府已就追加建设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工程提出了初步方案。根据规划,拟建机耕道路
二、关于追加建设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方式
同意你镇追加建设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工程由你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在确定的工程总费用内确保追加基本农田建设基础设施工程按规划设计方案实施,严格按规定依法规范操作,确保工程质量。
三、关于追加建设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工程验收和资金拨付方式
你镇追加建设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工程具体技术和业务工作由市整理中心把关和指导,我局规划科和黄泽国土所做好相关工作,要严把质量关和验收关。为顺利推进项目实施,同意在工程项目完成招投标后先拨付20万元工程款给你镇人民政府,待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工程款,其余相关费用按实际支付清单结算。
主题词:下拨 基本农田 专项资金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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