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印发《2009年度嵊州市小液化气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指导意...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关于印发《2009年度嵊州市小液化气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燃气企业(隶属供应点):

现将《2009年度嵊州市小液化气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09年度嵊州市小液化气行业

整治与规范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全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绍兴市建设局《2009年度全市“小液化气 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计划安排》的要求,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小液化气行业整规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就2009年度全市“小液化气 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整规对象

根据全省“小液化气行业整规工作的统一部署,结合嵊州实际,为切实提高“小液化气行业的质量安全水平,2009年全市“小液化气行业的整规对象是全市小液化气供应站。

二、工作目标

认真总结、推广2008年试点工作经验,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要求,全面推进“小液化气”整规工作。确保09年辖区已规划供应站点100%建成;基本完成燃气经营许可证发放;城乡燃气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杜绝各类事故发生。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夯实基础形成合力,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对“小液化气”经营单位监管扩权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相关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经费等保障措施,确保整规工作正常开展。要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细化工作分工,加强部门配合,特别是要强化基层乡镇与职能部门的相互配合,真正形成省、绍兴市政府要求的“市县统筹协调,乡镇为主负责,部门牵头指导,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工作步骤

2009小液化气行业的整治与规范工作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启动阶段:(2009325-5月15

1.全面部署动员。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基本完成”的总体目标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2009年全面推进整规的工作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并进行全面部署动员(4月底前)。

2.继续排摸底数在去年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小液化气供应站动态变化情况摸排,全面、准确掌握底数、分布及基本质量安全状况,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做到底数清、情况明。(5月中旬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95下旬-10下旬

1.修订完善标准。根据上级标准要求,结合去年试点工作情况,按照实施《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和技术规范的新要求,在5月下旬完成小液化气行业标准规范的修改完善,形成“十小”新标准。(5月下旬)

2.完善燃气规划。按照城乡统筹、合理布点提升“配送模式”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燃气专业规划,今后凡不符合规划的燃气项目和供应站点一律不得批准建设和设置。(5月下旬)

3.标准规范教育。与乡镇(街道、开发区)密切配合,从5月起在7月中旬以前,分期分批地组织标准规范的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十小业主的质量安全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5-7月中旬前)

4.典型引路推广。在去年试点基础之上,再树一批新的典型,特别要注重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创新具有地方特色的区域监管模式,在7月中旬以前至少要有2个以上的乡镇(街道)率先完成整治任务进行示范推动。(5-7月中旬)

5.全面铺开推进。在典型示范的基础之上,加强对全市所有乡镇的业务指导,全面开展“小液化气行业整规工作(5-7月)

6.研究政策措施。抓紧调研小液化气行业发展的难点、瓶颈,从行业政策、市场准入及技术、项目、信息等方面,制定出台有关扶持政策措施。(7月底前)

7.制订评价标准。根据年度目标和上级评价标准,特别是在市级评价标准出台后,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对乡镇(街道、开发区)的2009小液化气行业整规工作行业评价标准。(8月底前)

8.督查暗访指导。结合市“十小”领导小组对“十小”整规的督查和其他“小液化气行业业务工作,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规定动作、自选动作进行督查,对整规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从行业政策、工作机制、工作措施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5月、8月、11)

9.加强执法检查。对不符合市燃气专业规划、又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实施撤销、调整、合并整改;对符合当地燃气规划,达不到《条例》和整治标准要求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实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实施关停,依法注销已发给的相关证照。8-9月)

10.强化舆论宣传。有计划、有组织、有主题地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为整规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5-11月)

11.巩固规范成果。继续加大督察和执法力度,遏制无证照经营行为抬头;以储配站为中心,建好配送队伍、应急小分队,实行统一配送、电话预约服务、应急救援服务,提升服务质量。

(三)总结验收阶段(2009111-20091230

1.总结提练经验。在基本完成整规工作的基础之上,查漏补缺,总结经验,组织自查,深化全市小液化气行业整治成果,形成全市小液化气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111-11月15

2.组织检查评价。11月底以前全面完成对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小企业小作坊整规工作的检查评价。12月份重点是做好省、市级评价的迎接工作。(1116--12月30

四、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明确监管范围及对象。按照液化气行业设施、服务、人员、管理标准明确“小液化气行业的监管范围和对象。根据《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划分,整治范围一是瓶装燃气综合经营单位所属的供应站点,二是瓶装燃气供应经营单位或个人所设的供应站点。对达不到标准的站点,依据《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书面通报并移交有关部门。对无营业执照、无经营许可证的供应站点,按照规定通报相关部门予以查处或取缔,同时报告市政府。

(二)积极协调出台“小液化气行业整合提升的政策措施。在对去年小作坊梳理分类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的基础上,积极推广试点取得的经验和做法,对于整改帮扶类、整合提升类、保留规范类供应站点,积极协调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站点按照整合提升,限期取证或达到规范要求,促使其成为合法的供应站点,基本消除无经营许可证经营行为,逐步实现全市范围内的全面取证;对打击取缔类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供应站点,应当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会同配合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三)建立“小液化气”整规任务落实时间表,敦促供应站点整合提升达到整规要求。在清理移交的基础上,梳理列入监管目录的供应站点,组织开展对监管范围内供应站点的专项检查,明确整改要求和期限,督促业主在规定期限达到整规要求;要明确供应站点整顿规范任务落实时间,分解落实工作责任,分阶段抓好督查落实,确保全年供应站点整规工作顺利完成;敦促供应站点认真落实“标准规范”,严格执行相关的产品标准和安全标准要求。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质量安全隐患严重的供应站点,要报告市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予以取缔、关闭。

(四)严格落实“小液化气”日常监管要求。按照《嵊州市小液化气供应站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方案》的要求,督促供应站点业主落实“五框” 上墙、明码标价、配置安全设备、设置禁火标志等规定的同时。

(五)切实提高供应站点业主的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供应站点按照液化气行业设施、服务、人员、管理标准建立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增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并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安全风险控制能力。

(六)加强“小液化气” 供应站点生产监管责任体系建设。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小液化气”监管责任制,完善以监管组织网络,切实做到供应站点监管人员、职责、任务、要求“四落实”,实现监管重心下移,监管前移,探索建立“全市统筹协调,乡镇为主负责,部门牵头指导,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小液化气”行业长效监管机制。

(七)加强对“小液化气” 供应站点业主的教育培训。结合上级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计划活动,将对供应站点业主、工作人员的培训纳入计划,重点培训《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重要标准、特种作业、和液化气行业质量安全知识等内容同时,充分发挥有关燃气行业协会的作用,组织开展“小观摩、小交流、小讨论、小讲评”等活动,通过示范引导,提高教育培训工作的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抓组织领导。要把“小液化气”整规工作作为贯彻实施《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组织开展燃气行业安全整顿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按照2009年度全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会议统一部署,切实加强对“小液化气”整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小液化气”整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整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组织保障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整规措施到位。

(二)抓协调沟通。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与配合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整规工作合力,并积极协调出台对“小液化气”整合提升的扶持政策;牵头部门与各有关配合部门要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查处发现的燃气违法违规行为,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确保整规工作有序推进。

(三)抓督查指导。根据“小液化气”整规工作进度,组织“小液化气” 供应站点整规工作督查服务队伍,加强督查指导,并通过采取现场指导、互查、暗访等形式,提高工作有效性。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领导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监管缺失等问题,要予以通报批评,因此而导致发生燃气安全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抓示范引导。在全面推进整规工作过程中,要高度重视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工作,及时总结、提练、推广整规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设立示范单位,推动整规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切实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宣传“小液化气” 供应站点整规的各项政策措施及取得的进展,宣传各地整规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大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引导消费,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五)抓工作创新。一抓主体责任落实的载体创新,全面落实供应站点业主主体责任;二抓供应站点整合提升模式创新,继续深化和推进省、绍兴市先进示范模式,积极探索整合提升新途径;三抓供应站点乡镇监管模式创新,大力推进以乡镇为主体的供应站点监管扩权试点工作;四抓基层监管模式创新,积极探索实施技术检验、行政监管和执法为一体的“三合一”基层监管模式,积极探索“小液化气” 供应站点乡镇监管模式,确保创新工作取得成效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34503.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