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农业局文件
嵊农〔2009〕43号
关于做好2009年度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全面推进“十小”行业整规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浙江省农业厅、绍兴市农业局确定的小农资整治与规范工作的目标要求,现就做好2009年全市小农资整治与规范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工作目标
到2009年底,全市整治完成面达到80%,即全市80%的乡镇基本完成整规任务,80%的生产经营单位达到规范标准,通过整治与规范,农资经营主体基本规范,从业人员素质明显提高;主要乡镇和农村建有连锁店或放心店;全市农资店基本建立进销货台帐,实现制度上墙;农资长效监管机制基本建立,农资消费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按照“食”为先,“安”为重,“规”为主,“扶”为上,“促”为本的思路,正确处理好整治与规范、整治与发展、整治与便民的关系,广泛开展分批、分类办法,对农资生产经营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增强从业人员诚信经营意识和为农服务能力。积极争取财政和政策支持,按照小农资整治与规范标准,帮助农资生产经营者实施提升改造,一手抓好硬件形象建设,一手抓好软件制度落实,重点解决农资生产经营中“脏、乱、差”和“无、散、低”等问题。大力开展农资市场执法检查,对违法行为严重、情节恶劣的农资生产经营者,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着力推进农资连锁经营和放心农资店建设,督促农资店建立完善进销台帐,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大力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明确目标,完善机制,确保整规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局属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管理职责及今年小农资整规目标,在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09年本单位整规对象的工作计划、行动方案,明确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全年工作任务,分解目标,明确责任,落实任务。要健全工作组织,完善工作制度,落实人员、经费,确保整规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农办要明确本辖区的小农资整规目标、对象、任务,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十小”办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小农资整规工作,确保整规工作各项目标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确保整规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强化措施,抓好培训,不断增强诚信意识和为农服务能力
要进一步摸清农资经营单位动态变化情况,全面、准确掌握农资店底数、分布及基本状况,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按照“整合提升、整改规范、关停取缔”思路进行分类,相应制定整规措施。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加强对农资店经营业主进行农资店建设规范、政策法规、质量安全意识和农资技能知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不断提高农资经营人员的诚信意识和为农服务能力。
(三)注重宣传,加强协作,把整规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发动,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和典型事例,使小农资整规工作深入人心,营造小农资整规的良好工作氛围。要充分发挥小农资整规的牵头作用,加强与工商、质检、供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市县统筹协调,乡镇为主负责,部门牵头指导,村居属地管理,业主责任到位,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把小农资整规工作引向深入。
抄送:浙江省农业厅,绍兴市农业局,市府办、市“十小”行业
整治办、市小农资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成
员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