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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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工商〔2009〕46号 |
各科室、工商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深入推进“服务型、监管型、法治型”工商建设,实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特殊时期的“特别助动、特别维护、特别监管”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在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意见》精神。根据绍市工商法〔2009〕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转变行政理念
行政指导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具体实践,是全面促进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到位的重大举措,也是创新管理方式、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服务的集中体现和有效途径。工商执法人员要转变行政理念,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型”理念,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全面推进行政指导工作
(一)强化领导。为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市局成立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楼永苏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方涛、周力军、周美娜、纪检书记陈晓明担任副组长,竺路平、赵育松、史永根、徐永胜、王志祥、丁海鸥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系统的行政指导工作,办公室设在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竺路平兼任。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系统行政指导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室共同配合有力指导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学习。全体执法人员要结合工作实际,自觉加强法律法规、行政指导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特别要熟练掌握各种行政指导文书的使用发放和收集归档,为行政指导工作的全面开展打好基础。
(三)做好宣传。行政指导工作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制度与方式的创新,各科、所要注意收集各种素材,及时撰写宣传报道,加强舆论宣传力度。使行政指导工作出现由虚变实、顺利进行、良性运行的工作局面,在全社会营造互动多赢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确责任,扎实抓好行政指导工作
各工商所要将行政指导工作贯穿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做到推行行政指导与服务经济发展相结合,与责任区监管相结合,与执法办案相结合。行政指导实行一把手挂帅,局长是局行政指导第一责任人,各科、所负责人就是各自所在科(室)、工商所行政指导第一责任人。在此基础上,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真正建立起科、所长对局领导负责,一般干部对科、所长负责的责任机制。
开展行政指导工作,是一项全局性、长期性工作。具体由法规科牵头,做好推动、协调、监督、总结工作,并将行政指导的工作内容进行责任分解;各业务科室要结合自身职能提出行政指导的工作规划,制定行政指导实施方案,建立行政指导工作台帐,认真组织落实,及时总结,做到事前有计划,工作有记录,年终有总结。各业务科室的行政指导规划(方案)及工作总结,应及时报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确保行政指导工作在全系统正常开展,行政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所开展行政指导工作进行督导,并将行政指导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
二○○九年六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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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行政指导 推行 通知 政协办,市府法制办,周晓东副市长。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09年6月1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