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文件
嵊残联字(2009)16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作考核办法》和《嵊州市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考核办法》的
通 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委)残联:
现将《嵊州市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作考核办法》和《嵊州市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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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残疾人 居家安养 托养考核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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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09年6月16日印发 |
嵊州市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重度残疾人居家安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残疾人共享小康工程的意见》(嵊政〔2008〕89号)和《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嵊残联字[2008]3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实行一年一次,考核时间定于每年12月份。
二、考核对象
实施居家安养对象的护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基本生活照料情况(包括衣、食、住)。
(二)当地干部、群众、邻里及安养对象的评价。
四、考核方式
(一)实地踏看。(二)民主座谈评议。(三)确定等次。
五、考核标准
1、生活照料(包括衣、食、住、行等)服务周到。即穿衣整洁;就餐按时,荤素搭配合理;房间内卫生清洁,没有异味。
2、确保被护理人员的人生自由,不准关押、拘禁和虐待被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做到耐心、周到,受到当地干部、群众、邻里和安养对象的一致好评。
3、基本满足被护理人员的健康需求,对护理对象患病进行及时医治。
4、在康复服务员的指导下开展康复训练,经常安排被护理人员到室外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
5、尽量保证被护理人员心情舒畅,需要服药的人员应按时帮助其服药。
6、日常护理记录完整。
上述项目按量化进行测评和评议,分别按合格和不合格确定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居家安养家庭,护理补助费每半年发放一次,每年的六月发放1500元,年底考核结束后,按考核等次补足全年补助费。
2、对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家庭。凡年度考核为合格的护理人员发足护理补助费3750元/年(不满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凡考核为不合格的护理人员,只享受年中第一次发放的1500元护理补助费,不再享受年底发放的护理补助费,并从次年1月1日开始取消其享受居家安养补助政策的资格。
3、对其他家庭护理补助费的发放,根据考核结果,参照上一条标准减半执行。
七、本考核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市残联。
嵊州市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落到实处,现根据《关于印发〈嵊州市重度残疾人托(安)养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嵊残联字〔2008〕31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
考核工作实行一年一次,考核时间定于每年12月份。
二、考核对象
1、实施集中托养的乡镇敬老院、民间托养机构。
2、在托养机构工作的管理人员及护理人员。
三、考核内容
1、基本生活照料情况(包括衣、食、住)。
2、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和康复服务到位情况。
3、托养人员的满意度。
四、考核方式
1、听取托养工作执行情况的汇报。
2、查阅日常服务记录及相关资料。
3、由考核小组实行民主测评。
4、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确定考核对象的最后等次。
五、考核标准
1、生活照料(包括衣、食、住、行等)服务周到。即穿衣整洁;就餐按时,荤素搭配合理;房间内卫生清洁,没有异味。
2、护理人员做到耐心、细致,不体罚、不辱骂托养人员,受到托养人员一致好评。
3、确保托养对象的人生安全,对托养对象突发疾病进行及时医治,并在最短时间内告知其家属或监护人。
4、组织督促托养人员进行康复训练,经常性的组织他们到室外晒太阳,呼吸新鲜空气,并适当开展一些简单的文体活动。
5、协助家属或监护人做好托养人员的思想工作,稳定其情绪,尽量保证托养人员心情舒畅,需要服药的人员因按时提醒,并帮助指导其按要求服药。
6、日常康复、服务记录完整。
上述六个方面按量化进行测评和评议,分别按优秀、合格和不合格确定等次。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1、对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家庭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包括个人最低生活保障金或补助金)。对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外的家庭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4500元。
2、按季度向托养人员所在托养机构发放补助款。托养人员在托养机构未住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补助款发放,离开托养机构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扣除相应月份的补助款。
3、对托养机构实行以奖代补。对考核获优秀的机构实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机构提出批评,并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取消经济补助。
七、考核小组
考核工作由市残联成立考核小组统一组织实施。
八、本考核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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