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09〕22号
关于在全镇行政村中开展档案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各村:
村级档案是行政村历史和发展的真实记录,反映了农民生产生活和村务活动的基本面貌,开展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对于保障村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推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办《关于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08〕56号)文件精神,促进档案工作更加有效地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市委、市政府对我镇目标责任制考核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围绕上级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部署,坚持把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纳入我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工作计划与建设内容,使档案工作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事业同步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09年,全镇80%的行政村达到市级规范化建设标准;2010年,全镇100%的行政村达到市级规范化建设标准。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档案工作领导。全面推进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不仅是市委、市政府对我镇考核工作的要求,也是巩固全镇村级建档成果、提高行政村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各村要加强领导,把此项活动列入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与新农村建设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要切实解决档案工作机构、人员、经费和基础设施等实际问题,为档案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要统筹规划,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工作。
2、加强村级档案收集。要着重解决农村基层档案室藏数量偏少、结构单一、内容匮乏等问题。要下大力气抓好农村档案资源建设,切实把反映农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生活进步的多形式、多门类、多载体的档案资料收集起来。要适应农民多方位、多层次的利用需求,做好涉及农民合法权益方面的档案资料收集,做好当地名人、名产、名优和反映当地风土人情、乡土风俗、历史文化等具有地方特色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不断充实农村基层档案室的室藏内容,保证农民查档所需。
3、加强规范化管理。行政村档案管理要实现三个转变,即:在村级档案管理上,由从无到有的档案工作向从有到优的档案规范化建设转变;在管理手段上,由传统手工管理向以计算机管理为主的现代化管理转变;在利用服务上,由主要面向镇村干部向主要面向广大群众转变。村级档案室要在 “四有”(有档案管理人员、有档案管理制度、有保管档案场地和箱柜、有档案实体)基础上着重把握以下四个方面:逐步改善硬件设施条件,一般要有专用库房并有符合要求的箱柜;加强村级档案的收集和规范化管理;逐步实现现代化管理;开发农村档案信息资源。
4、加强指导和检查。2009年10月初,行政村规范化档案室由市档案局组织检查。在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中,各村要发挥主职作用,要落实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档案工作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确保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各行政村要指定村会计和大学生村主任助理负责档案业务工作。
5、强化责任考核。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将列入各村年度工作考核中,各村要把村级档案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责任到人、工作到位。
附件:
1、浙江省行政村档案规范化建设测评标准(试行)
2、浙江省行政村档案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3、浙江省行政村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九年六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