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印发《嵊州市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现将《嵊州市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
网上审批管理规定
为全面推动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能,确保我局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嵊政〔2009〕39号、嵊市委〔2009〕29号、嵊政办〔2009〕6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明确相关责任。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各分管线领导对分管业务审批工作负责,各有关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负主责,各环节办事人员对各自业务把关负责。局纪委书记(建设窗口负责人)和局法制科对建设窗口的形象、纪律、作风、效能及日常管理负责。
二、保障队伍素质。有关单位要以对建设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要把“素质高、能力强、服务好、业务精、年纪轻”的人员调到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认真做好各项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各分管领导把关协调落实,并须作好AB岗位安排,切实做到不缺岗、不缺位、不推诿、不扯皮。
三、落实专人负责。建设窗口指定一名兼职网络管理员,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的监督工作,及时做好上下环节的沟通衔接,以确保各科室、领导按时完成网上审批,不遗漏一个审批环节。网络管理员及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在每日下午下班前浏览电子审批事项,如有遗漏审批的,立刻通知相关人员,以确保工作落实,并保存网络流转的有关日志记录。
四、确保程序流畅。由经办人在网上承办、审核、复核、审批、办结。电子审批流程和纸质审批流程必须同步、一致。办理答复做到“一次性告知”,上下环节做到“及时告知”。既要管好群众申报关、审核受理关、审批流转关、办结发证关,同时必须按照承诺时间办结,力争提前办结。
五、签署意见明晰。局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审批业务人员每天要上网查收电子审批业务,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事项。各环节经办人员必须明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切勿模棱两可、莫衷一是。
六、公章使用登记。建设窗口所有公章都须落实专人保管,使用公章须行登记,详细记录具体审批事项和经办人员。发件前要核对相关程序是否完善,意见是否明确,盖章发件后作好完整登记。
七、抓好网络管理。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和应用程序,不得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发现病毒、网络出现问题时,及时向网络管理员反映。重申严禁网上聊天、炒股、玩电脑游戏。
八、做好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落实档案管理人员,及时接收、整理档案,电子档案拷贝三套分别存局办公室、建设窗口和该件审批单位,纸质档案由该件审批单位存档。
九、实行全面考核。要将网上审批列入单位、个人的考核,对办事效率、工作作风、服务态度进行细化考核。同时相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遵守规章制度,不负责任或延误审批工作的,要追究其相关责任。(具体考核细则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