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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水务[2009]8号
关于成立重点建设项目应急救援队的
通 知
下属各单位、部门:
为提高对重点建设项目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能力,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嵊政办[2009]6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重点建设项目应急救援队,组成人员如下:
队 长:费乐民
副队长:陈金根 宋思进 冯骆军
队 员:章传根 周 诚 赵宏波 任小斌 俞维勇 裘圣磊 李景山 周振翔 靳 珂
嵊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机构 人事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