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安委办〔2009〕48号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
浙安监管危化〔2009〕101号文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办):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6?12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浙安监管危化〔2009〕10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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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安全生产 转发 烟花爆竹 监管 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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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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