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文件
嵊开 〔2009〕48号
关于政治协商会议嵊州市委员会
第11号提案的答复
陈瑜等五位委员:
您提出的《完善开发区公共设施,保障企业良好发展》的建议(第11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开发区建设事业的关心。完善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营造良好的投资、生产环境,我们责无旁贷。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实在,完全符合入园企业生产、生活的需要,我们已经落实或正在落实中。
1、有线电视问题:我委将尽快和广电总台取得联系,满足城北企业的要求。在此期间,开发委将跟踪协调。
2、路灯问题:我委已在6月份落实好城北分区道路照明的方案,争取在7月底实现全部照明。
3、公交车问题:经向交通部门了解,目前开通的公交车线路共有15路,其中9路分别从市区开往城东、城南、浦口、城北开发区。今年两会期间,代表委员就公交车问题呼声较多,交通部门根据代表委员们的呼声,已多次实地调研,并进行面对面接触,公交车线路布局、发车时间等具体问题已在逐步处理之中。我委已与长运集团联系、协调,尽最大可能满足城北分区的生产、生活需要。
最后,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开发区建设,让我们共同为开发区有一个良好的投资、生产环境作出努力。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0九年七月二日
主题词:政协 提案 答复
报:市政协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