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9〕73号
关于市人大十四届三次会议第79号建议的
答 复
吴瑞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规划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等土地的建议》(第79号)收悉,我局作为主办单位,现结合市建设局的会办意见,就该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围绕构建安全、舒适、和谐、优美的就医环境和提供方便、连续、廉价、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通过实施环境改造工程,新建市人民医院急诊住院楼和传染病区,迁建市精神病防治院和长乐人民医院,改造黄泽、金庭、下王等乡镇卫生院,创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93家,使城乡就医条件有了明显改善。但仍有一些乡镇卫生院特别是街道中心卫生院,存在占地面积少、环境较差、配套不完善等问题,已经越来越不能适应当前的医疗卫生工作和群众的健康需求。为此,我们结合中央四万亿投资计划,制定了近三年的乡镇卫生院建设计划,并被市政府列入《嵊州市重大项目三年建设计划》(嵊政办〔2009〕41号),其中包括新建三江街道中心卫生院。三江街道中心卫生院新建工程规划投资400万元,建筑面积
最后,感谢你们对我市卫生事业的关心,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科室:办公室;联系人:杜海斌;联系电话:83017088。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卫生 人大 乡镇卫生院规划 建议 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