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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鹿山街道雅良村建设规划的批复
鹿山街道办事处:
你办上报的雅良村建设规划,经审查,基本符合《村镇建设标准》和我省有关规定,原则予以同意。核定规划期限至2013年,人口规模408人,建设用地规模4.68公顷。
1、 批准后的村庄建设规划,具有法律效力,必须严格按照规划实施。规划实施中确需修改,应报原审批机关审批。
2、 规划确定范围为村民建房用地及村级建设用地范围。
3、 村庄建设道路、管线等基础设施应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
4、 村民建房的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5、 村庄规划中的城市道路与城市规划道路建设出现偏差的情况下,应服从城市规划道路建设。
6、 坚持合理节约土地,村庄建设要以旧村改造为主,结合现代示范村建设,把村庄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
二〇〇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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