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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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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财政局 |
嵊人字〔2009〕64号
嵊州市人事局 嵊州市财政局
转发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补贴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夜餐费补贴标准的通知》(浙人发[2008]18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OO九年六月十一日
主题词:工资 补贴 标准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