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人事局文件
嵊人字〔2009〕69号
嵊州市人事局
关于公布张琼琼等11位同志具有文化专业初级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嵊州市文化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2009年6月30日评审通过,确认张琼琼等11位同志具有文化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现公布如下:
一、艺术四级演员(2人)
嵊州市越剧团 张琼琼 俞巧萍
二、艺术舞台技术员(1人)
嵊州市越剧团 吕陆平
三、群众文化助理馆员(3人)
嵊州市文化馆 马 莹
甘霖镇文化站 董 英
剡湖街道文化站 徐小雅
四、图书资料助理馆员(2人)
嵊州市图书馆 韩桢涛
嵊州市爱德外国语学校 王利萍
五、图书资料管理员(3人)
嵊州市第二中学 俞绿英 竺筠筠
嵊州市黄泽中学 刘小利
二OO九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人事 职称 资格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