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件
嵊城管〔2009〕26书号
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局属各大队、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认真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09〕27号)文件精神,迎接省法制办组织的全省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活动,经研究定于八月份在全局开展一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目的
通过评查活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防止和减少因行政处罚行为违法或不当引起的行政争议;促使全局执法人员进一步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维护公民、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执法公信力。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评查范围
(二)评查原则和标准
本次案卷评查活动遵循统一标准、实事求是的原则,案件评查标准为《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三)评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评查工作采取大队自查和局组织评查相结合,分三个阶段进行:
1.大队自查阶段(
各大队根据标准,组织人员对本大队
2.检查组评查阶段(
局成立案卷评查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局法制科和各科室长组成。
具体评查方式:一是由各大队领导汇报自查情况;二是根据各大队行政处罚案件的登记表、台帐,评查组分别随机抽取10件一般程序案件作为本次评查的案卷,依据《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试行)》逐案评查,现场打分;三是检查组现场反馈评查情况。
3.总结完善阶段(8月下旬)
根据评查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形成评查报告上报市法制办。
三、工作要求
(一)要领导重视。各大队领导要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制订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照标准认真自查,并按期完成自查工作,上报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方面的主要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和措施。凡对在评查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二)要坚持标准。自查和评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认真负责,不得随意改变、降低自查范围和标准,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自查工作,力求通过自查和评查查找不足,改进工作,切忌流于形式。
(三)要认真整改。各大队要根据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案件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整改结果及时书面报局法制科。
二??九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行政处罚 案卷评查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法制办,赵祥军副市长。
嵊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